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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助力中国国际形象塑造

2017-05-18 13:52 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 
2017-05-18 13:52:20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作者:责任编辑:李贝

  作者: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金强

  全面依法治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既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想武器,也是提升我国国际形象的政治保证。

全面依法治国助力中国国际形象塑造

  全面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话语体系的应有之义

  一国国际形象的塑造依赖于国际话语体系的构建,而政治学中的话语是与权力直接相关的社会关系。简单来说,话语就是权力,它意味着影响力和控制力。因此,国际形象总是通过话语来体现的。而国际关系中的主权国家和政府机构也总是通过掌控话语来塑造国际形象。

  随着中国的综合国力和世界影响力不断提升,中国话语体系主导权的缺失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和平崛起的重要原因。而目前话语逻辑的西方化问题,已为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构建者敲响了警钟。具体表现在:一方面,中国正在努力构建自己的外交话语体系,积极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传递中国好声音;但另一方面,在西方话语霸权的逻辑影响下,中国外交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其自主特性。其根本原因就是中国在将自己的文化传统融入国际社会时无法摆脱西化的语境,在形式上往往采用鲁迅所说的“拿来主义”对这些思想进行包装,导致包装上的标签已经让人无法辨识国产的特色。

  正是基于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国际话语主导权的缺失,因此国际有一些声音批评中国不是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现在的中国处于实现民族复兴的关键阶段、处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阶段,因此习近平总书记5月3日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因此,我们要从中国的现实和实践出发,建设符合我国实际的法学学科体系和教学体系,这才是中国特色话语体系建设的应有之义。

  全面依法治国是塑造中国文明大国形象的必由之路

  国际形象是由一个国家的民族精神、文化传统、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执政理念和政府素质等多方面的精神要素构成的对外影响力,是国际社会对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与自然要素的综合认识与评价,是主权国家重要的无形资产。每个国家都需要塑造和提升自己的国际形象,这是由各国的国家利益所决定的。国际形象的塑造是一个国家影响力的重要来源,国际形象的塑造不仅决定着一个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和作用,而且对于实施其改国国际战略目标的实现也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良好的国际形象不仅有赖于一国在国际上的外交影响力,还取决于内部法制体系的完善,即先进成熟的政治制度和高水准的法治文明建设成果。

  就中国而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不仅是建设中国特色话语体系的重要内容,更是塑造中国国际形象的必由之路。法治是全球性大国形象的重要标志。法治的核心在于树立法律在国家政治中的权威。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国家才会赢得国际社会的尊重。我国作为一个有着悠久文明传统、文化传承的国家,随着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显著提升,我们在政治文明水准方面也不应当落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

  全面依法治国要立足中国实践

  法治精神是全人类的文明成果,是公平、正义、平等、自由、秩序、安全、权利等价值理念的综合体现,它不是中国所独有的。所以,中国不能关起门来搞法治,全面依法治国要吸收世界一切国家的文明成果。只有胸怀世界,才能站得高,看得远。

  但同时,一国的法制建设必须首先植根于自身的文化传统。中国的法治是基于中国的传统文化、政治制度和社会状况所建立和形成的法治体系,自然带有中国的基因、中国的元素。习近平曾指出,要注重塑造我国的国际形象,重点展示中国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各民族多元一体、文化多样和谐的文明大国形象,政治清明、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稳定、人民团结、山河秀美的东方大国形象,坚持和平发展、促进共同发展、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为人类作出贡献的负责任大国形象。中国依法治国进程的推动必须回归中国具体的社会环境,利用传统资源推动当代的理念变革,重建政治与法律的关系。如果仅持功利主义观点,在未对自己的传统理念进行深入消化之前就要求话语对接,即便中国日后真正强大了,也无法弥补由于追求话语对接而对国家形象造成的损失。因此,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更不能照抄照搬,全盘西化。

  一个大国国际形象的塑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服务于这一过程的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也必然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而肩负着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担的法学理论工作者们仍然任重而道远。

[责任编辑:李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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