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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啸:以学习和研究民法为乐

2017-06-26 11:43 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 
2017-06-26 11:43:28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作者:责任编辑:李贝

  来到程啸教授的办公室,书柜和书桌上摆满了民法等学术书籍,在书海中看到了他正在伏案工作的身影。

  程啸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主要研究侵权法、物权法、担保法、不动产登记法、损害赔偿法等。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推动了中国经济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始蓬勃发展,而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要有法律的规范。当时,程啸的父母都是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也意识到学习法律将非常重要,支持程啸走上了学习研究法律的道路。

  1993年,程啸就读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也是学校法律系第一届学生。“我以学习和研究民法为乐”,程啸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知者’,我本来就对法律非常感兴趣,后来又考了人大的研究生。” 1997年,程啸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习民法,相继获得了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2003年至今,程啸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人大的学风对我影响最大,一是严谨,二是求实。”他认为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律研究结合了我国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清华大学也是如此,现在清华强调更创新、更国际、更人文,而传统工科严谨踏实的思维模式和方法,对后来发展起来的人文学科影响很深。

  2008年,程啸荣获德国政府设立的“德国联邦总理奖学金”,在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欧洲法研究所从事中德侵权法的比较研究工作。在德国学习研究的一年间,程啸参观了德国的政府机关、国防部和联邦法院,还受到过德国总理默克尔的接见。“相对于德国,中国的开放性和活力更强,中国民法也有更大的研究空间”,他认为,这些年来中国民法发展迅速,民法的数量和复杂程度远远高于过去,民法实证化和科学化程度大大提升,民法研究也更加精细化、体系化、严谨化。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如信息技术、大数据、电子商务等,出现了很多新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编纂民法典加以解决。

  程啸说法律是经世致用的学问,而不是纯粹的理论构建。“我的导师王利明教授严谨治学、踏实做人的作风极大地影响了我”,程啸讲到,王利明教授研究是针对中国的问题,而不是照搬西方法制发达国家的经验。所以,程啸做研究也始终以中国实际问题为导向。至今,程啸已出版独著10部,合著6部,主编或参编著作12部。在权威与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评论80余篇,有着广泛的学术影响。

  提到民法在中国的发展,程啸感慨颇深。“这些年民法的发展太快了”,以前关于民法的书籍特别少,这些年不仅有翻译自国外的书,还有大量中国学者写的书,研究具体法律的著作更是浩如烟海。他讲到,“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只要参与社会生活,就无时无刻不涉及民法。”民法中涉及的诚信、自由、平等、公正等问题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非常契合。民法典所确立的法律规范不仅是法院处理民事纠纷的裁判规范,也是人们社会生活的行为准则,引导人们弘扬正气、诚信待人。(光明网记者 周明艳)

程啸:以学习和研究民法为乐

  【专家简介】

  程啸,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洪堡学者。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法律委员会委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暨南大学讲座教授、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2008年5月至2009年9月,荣获德国政府设立的“德国联邦总理奖学金”,在奥斯纳布吕克大学欧洲法研究所担任访问学者;2012年6月至9月,荣获德国洪堡基金会的资助,在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担任访问学者。多次参与《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重要法律、司法解释的起草,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起实施细则》等法规和规章的主要起草人专家之一。目前正在参与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先后出版独著10部,合著6部,主编或参编著作12部。在权威与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评论80余篇。

[责任编辑:李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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