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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保驾护航

2017-08-24 14:14 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 
2017-08-24 14:14:20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作者:责任编辑:蒋正翔

  作者:陕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李永胜

  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第一集《奉法者强》,全景式展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法治确立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征程和重要成就,融思想性与故事性、艺术性与说理性为一体,观后令人鼓舞与振奋,也留给我们许多思想启示。

法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保驾护航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就是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人类文明发展史表明,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法治国家。一个国家走向法治化是其实现社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历史实践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有效、最稳定、最长久和可持续的治理。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现代国家治理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正是基于对人类历史经验的深刻洞察和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与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大力推进法治,他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眼光和战略大局,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3年2月23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这就突出了法治手段在治国理政能力建设中的重要性。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依法治国”被列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一道,构成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一个都不能缺”的战略举措,并强调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巨轮有了法治重器的护航。

  依法治国,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刻总结国际范围内社会主义兴亡的历史教训、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从时代发展高度出发,因势而谋,顺势而为,适时提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贡献,为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遵循。

  如何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总抓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个国家究竟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归根到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国情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根植于五千多年的中华文明沃土之中,生长于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开放的实践土壤中,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也是时代的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中国实际出发,以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充分体现中国国情,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既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开辟了人类法治文明新境界,为解决人类制度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必将越来越宽广。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路径。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五大原则构成一个有机整体,规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前进方向,昭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点亮了法治中国前行的道路,让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更加清醒、更加自觉和更加自信。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党。为此,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这是因为,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价值取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平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鲜明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本质特征,体现了共享发展的客观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体现出社会主义法治的鲜明中国特色。它弘扬了中华民族礼法并施、德法兼容的社会治理理念与智慧,可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实现德法相济互补的协同放大效应,收到良好的治理效果;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可以使依法治国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路线基础上,法治建设更加客观、真实、有效,更接中国地气,解决中国问题,促进社会发展。

[责任编辑:蒋正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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