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显:中国的法理学传统是树立法学自信的基础】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教授张文显指出,当下在中国法学界,共识性“法理”概念尚未凝练出来,把“法理”作为法理学研究对象和中心主题尚未成为理论自觉,致使“法理”在应为“法理之学”的法理学知识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中处于缺席或半缺席状态,在部门法学研究中也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和倾力。传统中国的“法理”概念其内涵与现代的“法理”概念存在一定的学术差异,但从基本含义上来说,作为法律条文背后蕴含的观念、规律、价值追求及正当性依据,它们相差无几。法理作为词语、概念、话语、理论,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极其宝贵的精神遗产,是我们今天能够树立和保持法学自信、法治自信的底气所在。随着“法理”成为法理学的中心主题和中国法学的共同关注,成为法治中国的精神内涵,中国法学必将迎来法理时代,“法治中国”必将呈现“法理中国”的鲜明品质。
摘编自《清华法学》
【蔡小慎、牟春雪:正确认识我国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实施现状】
大连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教授蔡小慎、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博士研究生牟春雪指出,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实施权力清单制度呈现出“自上而下”的改革思路、“应急性”的制度变迁以及积极“自我革命”三个特点。但在具体推行过程中存在着行政权力清理不彻底、划分标准不统一、梳理口径不一致、权力异化变相隐藏以及平台发展不健全等共性问题,影响了公共权力监督的具体成效。深层次剖析其原因,主要涉及到法律制度缺位、多方利益主体相互博弈、制度变迁路径制约、监督机制失灵以及技术支持不足等。为了更好地推进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改进对策应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多元主体之间协同合作、强化配套机制、健全权力监督协调机制以及提高技术水平等。
摘编自《学习与实践》
(光明网记者 秦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