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权:普通法系中事实与法律的界限并不明显】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陈学权认为,对于普通法系,研究者们通常认为事实与法律是截然分开的。但是这一现象是与陪审团审判的发展历史、当时特定的政治环境和法哲学理念等方面的因素紧密相关。与普通法技艺理性观相比,以自然法思想为核心的古罗马法虽然也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但是这种理性是一种普通人的理性,是任何人固有的自然理性。随着现代正当程序理念的发展,履行裁判职能的陪审员与证人之身份早已严格分离,因而作为孕育“法官不回答事实问题、陪审团不回答法律问题”法谚的历史因素,在现代法治社会已不复存在。应该认为,那种在普通法陪审团审判中事实问题由陪审员回答、法律问题由法官回答的观点是极不准确的。
摘编自《检查日报》
【刘庆斌:土地流转需要重视保障农民权益】
刘庆斌认为,农村土地带有强烈的底线保障作用,土地流转的同时,一定要跟进相应的配套制度改革,制度上消除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找准土地流转的利益平衡点,拓宽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利益主体的表达渠道、建立土地流转利益共享机制、加强对土地流转利益关系协调。着力研究制订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加快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组织、研究制定支持粮食生产政策措施、重视防范土地流转可能发生的系统性风险。着力推进土地流转的制度创新,创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城乡户籍管理制度、创新农村金融制度、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形成和指导机制。着力加强土地流转的配套制度改革,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着力培育带动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工商企业优势,支持工商企业在适宜的农业领域适度规模发展;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与农民利益关系更加密切的优势,提高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在农村的覆盖性。着力建立完善土地流转的体制机制,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和监督、建立承包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
摘编自《大众日报》
(光明网记者 秦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