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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保险在兰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实践

2017-10-14 09:13 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 
2017-10-14 09:13:41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作者:责任编辑:王营

普惠保险在兰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实践

——河南保险业参与兰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的调研报告

  作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主席、党委副书记 周延礼

  2016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一行三会等八个部门批复下发《兰考普惠金融实验区试点方案》。近一年来,《试点方案》执行的情况如何?带着这样的问题对兰考保险业进行了调研,走访了两户村委会、一家乐器生产厂、分别同当地农民朋友进行了座谈。总的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批复的《试点方案》进展顺利,各项风险指标稳定可控。兰考保险业立足党和人民需要,充分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积极融入和支持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兰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设立以来,保险业以改革试验区为依托,在推进保险普惠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初步形成了具有鲜明行业特点、体现行业自身优势的保险普惠发展路径。

  一、主要做法

  (一)探索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惠保险产品体系。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农民、城乡中低收入人群、小微企业等,普遍存在支付能力弱、抵御风险能力差的问题。为此,兰考保险业量身打造了广覆盖、全方位、多层次的普惠保险产品体系。

  第一,针对广大农民面临的农业生产风险,推动农业保险产品创新。中原农险在兰考创新推出农业生产设施保险,承保全县蔬菜大棚5400余亩、畜牧养殖大棚1700余座,提供风险保障40亿元;与兰考县政府合作,在爪营乡实施农田水利设施保险试点,探索解决农田水利设施建管脱节、设施损坏无力修复等问题。人保财险与华信期货公司合作,在兰考签出河南首单玉米期货区间价格保险。

  第二,针对广大城乡群众面临的重大疾病风险,推动实现兰考县大病保险全覆盖。2017年全县承保79.2万人,1-8月已向2132人支付医疗费用773.7万元。

  第三,针对贫困群众因病致贫风险,推出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承保全县10.39万困难群众,今年4月启动实施以来,已赔付3411人次,支付医疗费用619.2万元。

  第四针对广大低收入群体的意外伤害风险,推出小额人身保险产品。保费一般在10元至50元不等,为参保群众提供3-5万元保障额度的意外伤害保障,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民对商业保险的可及性、获得感。

  第五,针对广大农户、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小微企业等,以履约责任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供增信服务,帮助其获得银行贷款。截至今年8月,已累计承保273笔,帮助农户获得融资6596万元。

  第六,探索开展保险资金支农支小“政融保”项目试点,通过“政府政策支持+保险资金融资+保险风险保障”的运作模式,支持广大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扩大再生产。目前已在兰考县落地6个支农融资项目,融资总额66万元。今年5月份起,“政融保”模式在河南全省推广,截至8月底,全省已落地项目178个,融资总额6628万元。

  第七,实施一揽子综合扶贫保险,助力兰考顺利脱贫、稳定脱贫成果。2016年,中原农险与兰考县政府联手启动“脱贫路上零风险” 扶贫保险项目,为全县贫困人口提供涉及生产、生活各类常见风险,包含15个具体险种的一揽子综合保障,有力助推了兰考在全省率先脱贫。兰考脱贫后,公司在县政府支持下,将原来的保障计划加以改造升级,形成“小康路上有保障”综合保险计划,对已实现脱贫的7.74万脱贫不稳定人口,继续提供保障至2020年,助力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二)着力打造广覆盖、高效率的普惠保险服务体系。服务质量好坏直接关系群众对普惠保险的“获得感”。围绕打造广覆盖、高效率的普惠保险服务体系,我们推动兰考保险业开展了以下工作:

  第一,完善保险服务组织体系。人保财险、中国人寿等公司通过自建、协办等方式,积极向乡村两级延伸保险服务网点和服务人员,解决保险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目前全县保险服务网点已达41个。中原农险等公司按照改革试验区相关部署,选派骨干人员进驻兰考普惠金融服务大厅,做好保险服务对接工作。

  第二,优化保险服务流程。对贫困群众等普惠保险重点人群的保险赔付,要求从快从简、应赔快赔,鼓励提供上门服务、绿色通道。农业保险对已确定的灾害,要在查勘定损结束前按预估损失的一定比例预付部分赔款,帮助农户尽早恢复生产。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要开辟异地理赔服务,为农村居民安居生活提供保障。

  (三)建立完善标本兼治、防控结合的普惠保险风险防范化解体系。探索适应普惠金融发展特点的风险防控体系,是改革试验区的重要任务之一。保险业在完善普惠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第一,突出重点,强化风险排查。针对普惠保险发展过程中,基层保险机构潜在的非法集资等案件风险、非正常集中给付退保风险、以及消费者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保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风险,定期组织风险排查。对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潜在的风险,完善监管规则,强化风险监测。

  第二,加强监管,消除风险源头。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亮剑行动”,以“12378”保险消费者服务热线、投保提示机制、诉调对接机制等为重点,不断完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实施人身保险销售行为检查、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合规性检查等,严厉打击销售误导、理赔难。连续三年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实施公司自查、监管抽查,确保民生业务依法合规。

  第三,完善措施,提高风险处置能力。实施保险机构内控评估,定期组织开展压力测试和应急演练,健全舆情风险处置办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风险案件监管,落实保险机构防控风险一把手责任制。下一步,我局将在兰考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积极参与完善兰考县普惠金融试验区金融风险监管协作机制,全面提高普惠金融风险防控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当前普惠保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覆盖面仍然偏小。以河南为例,主要普惠性险种中,农业保险覆盖率不足50%,小额人身保险覆盖率不到20%。导致普惠保险覆盖面偏小的原因,主要包括供给和需求两方面: 一是普惠保险有效供给能力不足。突出表现为,符合“价格低廉、保障适度、投保简便”等特点的普惠型保险产品数量少;由于推广成本高、件均保费低等原因,开发销售普惠型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少;推广渠道仍以传统个人营销、团体营销方式为主,市场开发能力有限、成本费用较高。二是有效需求能力不足。主要体现为,普惠保险保障对象普遍缺乏有效购买力,有限的收入主要用于生活性支出,即使有保险意识,也往往无力承担保险费用。

  三、对策建议

  兰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的设立,为探索有效的普惠金融,创造了机遇。下一步,我认为要大力推动保险业,立足兰考试验区,面向河南全省,不断增强普惠保险产品供给能力,提高普惠保险服务水平,创新普惠保险发展模式,努力提高普惠保险覆盖面,使更多群众受益于普惠保险。在普惠保险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应进一步积极营造普惠保险发展的良好环境。

  首先,着眼于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有效购买力,建立完善对普惠型保险的财政补贴机制,通过财政补贴保费的方式,支持和引导低收入人群购买指定的普惠型保险产品,增强自身风险保障。

  其次,建立完善对普惠型保险产品的税收优惠机制,探索对符合要求的普惠保险产品减免相关税收,提高市场主体开发销售普惠型保险产品的意愿。

  最后,建立健全普惠保险的组织推广机制。普惠保险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保险对象自我投保意识较低,仅靠市场主体推广销售,统筹层级相对较低,覆盖面难以有效扩大。针对公益性的普惠保险险种,如针对贫困人口的扶贫保险,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险种,采取“政策支持、财政补贴、政府组织、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推广,全面提高统筹层级,有效扩大保险覆盖范围。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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