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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慕课】王道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本课主题】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主讲嘉宾】

  王道勇,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教授。

  【文字实录】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国家安全全面加强。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安全”开始成为人民对美好生活期盼的主要内容之一。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打造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增加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第一,完善社会治理体制。要继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其中关键有三点。一是党委如何领导的问题,领导主要是思想上、方向上、基本原则上的统领和指导,领导不等于直接指挥,也不等于包办一切,要在“统”和“分”有机结合上下功夫。二是社会如何协同的问题。即共治问题,要真正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要让企业和社会组织都积极参与。这里的社会组织不仅是指NGO,也包括中国传统社会一直有的民间组织。要发挥要优秀传统文化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如村规民约等隐性维稳的作用。还要发挥好人民团体的作用。三是公众如何参与的问题。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如有些地区做四个覆盖、有些地区实行双联户等都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

  第二,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要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一是社会化水平,要依靠网络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进行社会治理创新,要依靠社会力量进行社会治理创新;二是法治化水平,要用法律衡量一切社会行为,干部要“一碗水端平”,群众要信仰法律;三是智能化水平,要多运用高科技、利用大数据等帮助维护社会稳定。如利用大数据进行犯罪预测,再如有些偏远地区利用手机进行互帮互助。四是专业化水平,社会治理不等于社会管理,一治一管,虽是一字之差,但却迥然不同,我们要从管理到服务,从一元到一主多元,从专断走向合作,要提高专业化水平。

  第三,做好社会治理各主要领域的创新工作。一是化解社会矛盾。在社会矛盾方面,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坚持源头治理,让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小事不出村、中事不出镇、大事不出县等;二是维护公共安全。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守住安全生产的红线;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三是培育良好社会心态。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这个是一个新提法,因为社会心态直接关系到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我们不希望出现因为有仇富心理、屌丝心理等,让很多人出现客观地位高但主观评价低的现象,这样获得感就会很差。引导社会心态是一个大学问,未来还需要我们不断加强研究。四是做实社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把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投入到社区中,要把社会治理新方法新手段运用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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