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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慕课】卓泽渊: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本课主题】

  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主讲嘉宾】

  卓泽渊,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

  【主要内容】

  公正司法,是对司法的最基本要求。我们要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此,我们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制度。我们已经建立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也建立了司法人员职责保护机制。我们要使这些制度充分发挥效用,切实有用起来。

  二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公检法司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推进职权重新配置。这一改革正在深化进行之中。如何使司法机关的职权配置更加科学,更有利法治发展和人民权利保障,是我们面对的重大难题。

  三是建立严格的司法制度。所谓严格的司法制度,包括着三个方面。制度严格,确保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工作严格,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责任严格,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四是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我们要推进司法公开。目前的司法公开进步很快。我们在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判公开、狱务公开等各个方面都取得来重要成就。尤其是审判公开,取得来更为可喜的成果。审判流程公开极大地方便来人民群众和诉讼当事人。执行信息公开,彰显来司法的权威性,提高来人民法院的公信力,有力地保护来胜诉方的合法权利,也维护来法律的神圣性和权威性。我们还要进行一完善陪审员制度,陪审员的选择要完善随机抽选方式。

  五是加强司法人权保障。在诉讼活动中要充分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对于这些诉讼权利要有制度保障,要成为司法及诉讼活动的现实。我们要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无罪就是无罪,不能搞过去那种查无实据、事出有因而拖延不决。那样必然漠视乃至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刑诉逼供等形成的口供乃至所谓证据,必须依法予以排除,并追究刑讯逼供者的法律责任,有效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六、加强司法活动监督。要防止司法中的腐败现象,确保司法公正,必须科学进行司法监督。司法监督没有不行,搞错了更不行。必须科学设置其科学的程序机制。我们要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防止利益输送与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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