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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治和法治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

  【本课主题】

  德治和法治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

  【主讲嘉宾】

  李建华,湖南城市学院党委书记、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科学评议组(哲学)成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伦理学与公共事务》主编。主要从事伦理学、公共管理学、政治哲学、高等教育管理研究,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440多篇,出版著作40多部(含主编、文集、译著等)。曾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3项、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8项,曾获湖南省首届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优秀成果1等奖,第六、第七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第四、第十届、第十一届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等奖、第六、第七、九届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3等奖等奖励。《行政伦理学》获国家精品课程。主编有《中南大学伦理学研究书系》、《社会与政治哲学丛书》、等大型学术研究丛书。

  【精彩论述】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里面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社会治理通过道德和法律共同发挥作用。要用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使道德和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德治和法治是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

  法治需要德治滋养。法治如果没有道德的规约与引领,就有可能成为“专制”。德治是法律的一个母体,真正实现法治目标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法律本身必须是“良法”,而“良法”的判断标准就是道德,道德可以弥补法律的很多局限,如由预见性差带来的滞后和保守、由周延性差带来的空位和错位,以及由灵活性差带来的刻板和无情。唯有植根于深厚的道德土壤,法治精神才能获得持久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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