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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纂民法典有助于实现现代化

  【本课主题】

  编纂民法典有助于实现现代化

  【主讲嘉宾】

  程啸,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洪堡学者。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法律委员会委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暨南大学讲座教授、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2008年5月至2009年9月,荣获德国政府设立的“德国联邦总理奖学金”,在奥斯纳布吕克大学欧洲法研究所担任访问学者;2012年6月至9月,荣获德国洪堡基金会的资助,在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担任访问学者。

  【精彩论述】

  编纂民法典应当有助于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建设目标。编纂民法典应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民法典当中,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通过充实、完善我国民事法律规范,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最终将我国建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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