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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更高水平的发展和治理建设更幸福的中国

2018-02-05 10:32 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 
2018-02-05 10:32:52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作者:责任编辑:李澍

  作者:盘古智库研究员 李培序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并指出党的奋斗目标是要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幸福建设反映了新时代党和人民对于发展目标更深刻的认识,体现了国家对于发展模式的积极调整,更是社会文明程度的综合评价指标。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推进,建设幸福中国得到了全国人民的积极拥护和热烈支持,亿万人民对幸福生活的向往汇聚成实现“中国梦”的决定性力量。在此情形下,我们不能停留在幸福的表面含义,而应当剖析其背后的心理和社会基础,理解“一人之幸福”与“千万人之幸福”的辩证关系,用更高水平的发展和治理建设更幸福的中国。

  幸福建设需要以人民为中心

  对于每一个个体来说,幸福感是认同感、满足感等一系列积极心理状态的集合。虽然物质财富是人的基本需求,但是幸福与财富之间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幸福感并不会随着财富的增加而持续不断地增加,甚至在财富增加超过一定区间后,幸福感与财富量未必是正相关关系。而关注“幸福”这个标准本质上是以人为本,关注人的生存和发展,尊重人的价值和权益。

  以整体的视角来看,幸福是一个指标体系,反映了经济发展、公共服务、法治水平、城市信用等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人民的幸福指数又是由每个人的幸福感共同构成。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将每一个个体“放大”来看。要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把握全局和关注重点的统一,致力让每个个体感知社会后产生的正效应不断推广开,让人民能从多层次、多维度加深对幸福的感受。

  幸福建设需要把握主要矛盾

  幸福是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原始动力与根本目标。对人民幸福感影响最大的方面就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决定了某一阶段的工作重心。曾经,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构成了我们长期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最大现实。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指导的实践中,社会的物质财富快速增长。但随着经济增长,我国也出现了环境恶化、贫富差距拉大等问题,使得影响人民幸福感的因素范围更加广泛。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实体经济持续低迷,环境保护任重道远,脱贫攻坚任务艰巨,沿海与内陆、城市与乡村之间发展和收入差距较大,人民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幼有所教,病有所医,仍然是持久性的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新的历史时期显得更加突出,已成为影响人民获得可持续、有保障的幸福感的重要因素。这意味着发展和治理的工作重心必须做出调整,只有精准把握主要矛盾,才能让发展和治理方案更合时宜、利长远、有实效。

  幸福建设需要系统思维

  幸福建设是一种高水平的发展模态,本质仍然是发展问题。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不只是投资建厂,更是对未来的超前谋划和布局;交通不只是修路搭桥,更是着眼建设智慧城市的统一规划;决策也不再是“拍脑袋”,而是基于大数据的科学运筹。现代社会更类似一个生命体,每一项工作都与整个社会有关联。这就要求我们要以更智慧的方式引导资源分配,创新发展和治理方式,促进社会有利因素的良性循环,从而达到一种新的生态平衡。

  系统思维是人们运用系统观点,把对象互相联系的各个方面及其结构、功能进行系统认识的一种思维方法。系统思维帮助现代科学研究解决了许多复杂的问题,对于新时代社会发展和治理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系统思维与统筹兼顾的工作方法是内在一致的,但却避免了后者定性描述的模糊性,从而在建设幸福中国的过程中,做到人尽其责、物尽其用,,实现幸福中国的自我完善,动态平衡。

[责任编辑:李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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