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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发展的“过去时”“现在时”与“未来时”

2018-07-18 17:53 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 
2018-07-18 17:53:28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作者:责任编辑:李贝

农村改革发展的“过去时”“现在时”与“未来时”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改革政策脉络梳理与展望

  作者: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孟宏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三农”向好,全局主动。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2018年既是脱贫攻坚精准施策之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初始之年,也是中国农村改革四十周年。回顾农村改革政策的“过去时”,能够更好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在时”,继而展望“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美好“未来时”。

  着眼于“三农”研究框架视野,四十年农村改革与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四大阶段:1978-1986年的探索突破时期、1987-1997年的相对缓慢增长时期、1998年2012年的重点推进时期以及2012年至今的全面深化时期。

  第一阶段:1978-1986年的探索突破时期

  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农村率先改革的原则,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以及1982-1986年发布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五个“一号文件”,变革不适应当时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废除“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农村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可见,农村改革的根本出发点是两条:一是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农民物质利益,再造农村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使亿万农户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二是必须在政治上切实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再造基层社会的民主权威,使广大农民群众当家作主。此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质是把土地、劳动力、资金三大农业要素留在农村内部转化,形成“农业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发展模式。

  第二阶段:1987-1997年的相对缓慢增长时期

  随着改革重心向城市转移,农村改革的步子明显放慢。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三农”概念,把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问题。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坚持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保证到二十世纪末农业再上一个新台阶,广大农民的生活由温饱达到小康水平。

  尽管党中央、国务院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农村改革系列政策措施,部分改革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没有改变,农民人均纯收入仍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与其他时期相比,中国农村改革此时陷入了相对缓慢的发展时期。

  第三阶段:1998-2011年的重点推进时期

  在中国农村改革20周年之际,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和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始终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时隔6年后的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把农业和农村问题作为中央的主题,提出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助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加。2008年时逢农村改革30周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部署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及实现原则等。

  可见,此时期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多予,少取,放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系列大政方针,相继出台系列支农惠农强农的配套政策措施,使农业和农村发展形势出现了重大转机,农村改革进入了城乡统筹的新阶段。

  第四阶段:十八大以来的全面深化时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同时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围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目标要求,全面部署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2017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阐述了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怎样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了方向。今年年初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个阶段性目标任务,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此外,2018年更有值得关注的两大“三农”事件:农业农村部的组建与中国农民丰收节的确立。这些既体现了党对“三农”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更体现了对农业关注与对农民尊重,有利于汇聚起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磅礴力量。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回顾40年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历史进程,从“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到“三农”问题是重中之重,再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农”的地位与发展策略不断提升。当前,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攻坚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围绕抓关键补短板,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其他领域各项改革,着力深化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调动起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朝着“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目标奋勇前进。

[责任编辑:李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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