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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对公安经侦工作的深远影响和指导意义

2018-07-28 16:41 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 
2018-07-28 16:41:49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作者:责任编辑:李澍

  (一)充分认识新时代矛盾转化后经济犯罪的案件特点和作案手法。

  当前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国民收入的增加使以侵财为主要目的的经济犯罪成为现实可能,受世界经济波动和国内消费市场影响,各类经济犯罪仍将大量存在,案件数量、涉案价值上升趋势明显。

  一是非法集资犯罪高发,社会危害日趋严重。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生活逐渐富裕起来,有了“闲钱”,投资理财意识逐渐增强,但投资理财市场良莠不齐,人们的甄别信息的能力有限,风险防范意识较弱,导致盲目投资遭受损失。首先主要表现在一些P2P平台、投资担保公司等打法律“擦边球”,违规经营,在社会上公开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积累资金池后高利转贷的现象较为普遍,且这些企业抗风险能力和意识不强,隐患多、风险大,一旦资金链断裂,无法兑付投资者本息,或者操盘人成立“平台”的根本目的就是骗取广大投资人的投资款,一旦时机成熟即全体“跑路”;其次表现为在实体经济和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个体户等传统的集资模式方面,因市场原因和投资方向等问题造成经营亏损,导致无法按期兑付投资款,非法集资案频发。

  二是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的经济犯罪活动日渐增多。随着“互联网+”的推进,许多传统型犯罪为逃避侦查、减少犯罪成本,转而向互联网蔓延。如为满足各类消费需求的网络制假贩假由过去传统的地下活动,演变成现在通过互联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部分犯罪分子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动不动就假冒国际品牌,甚至给国家的声誉带来了负面效应,让他国误认为我国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力度不够,影响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

  三是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的各类犯罪不断呈现。随着国家工商注册政策的放开,一些不法分子虚报认缴注册资本登记成立公司,利用他人对己实力的误判实施合同诈骗;或干脆成立空壳公司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坻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等各类涉税犯罪。

  四是假借国家政策名义实施的经济犯罪成为新动向。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国家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加大对农业生产实体的扶持力度,重视对西部开发的投入,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发展建设高铁、公路、桥梁、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一些经济犯罪活动谎称响应国家号召,冠以政府工程的名义实施各类经济犯罪,而一般群众对此类“工程”难辨真伪,容易上当受骗。

  (二)切实贯彻新时代对经侦职能的指导要求。

  不断翻新的各类经济犯罪逐渐渗透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扰乱了社会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诱发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如公安经侦部门不能顺应时代要求,及时打击经济犯罪、挽回经济损失,则群众必不会感受到个案的公平正义,社会安全感降低,甚至—定程度上将影响党和人民群众的感情。因而,经侦部门在维护经济安全、打击经济犯罪、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尤其在警力日趋紧张的当下,经侦部门各项工作更需要有的放矢,稳步推进。

  一是强化经侦基础工作。近年来,经侦基础工作获得了长足发展,四类数据库的建立、涉案资金查控平台的搭建、云端仔动的开展等基础工作,均在推进专项行动、打击经济犯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加强和改进经侦基础工作,对整个经侦甚至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都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第一,坚持情报导侦,强化信息分析研判。经侦部门应确立以网络建设为龙头的指导思想,通过网络建设来推动情报工作的开展。抓好信息管理系统、情报信息等软件系统建设。及时、全面、准确、规范地做好各类情报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分析研究,实现情报信息搜集“全警化”,加大对情报信息的收集率、储存率和利用率。要切实实现经侦工作的触角向派出所延伸,明确派出所在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方面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派出所信息灵、触角广、情况熟的优势,抓好利用情报信息、经嫌调控等工作,及时获取深层次的情报信息。要建立健全经侦部门与基层派出所的工作联络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第二,开展风险排查,积极防范宣传。要针对当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急剧增加的现实状况,经侦部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开展排查,对重点领域和行业进行排查。要联合市场监督、税务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融资性担保、股权投资、房地产、矿产、能源等领域的企业单位开展摸底排查;认真梳理群众举报的各类线索,重点关注涉及资金周转紧张以及大肆宣传所谓互联网金融、P2P等新兴投资手段、高回报的公司和人员,并逐一建立档案,为日后打击处理积累资料和证据;要广泛开展经侦宣传,引导群众认识经济犯罪,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醒群众准确区分金融创新与非法集资,致富产业与传销犯罪等;要针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监管漏洞,推动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细化落实主管、监管责任,规范行业经营活动,有效防控潜在风险。

  第三,加强阵地控制,建立经嫌调控机制。要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广泛建立阵地,对其中犯罪信息较多、情况复杂,与侦破工作关系密切的阵地予以重点控制。侦查员要及时发现、核实、处理犯罪情报和侦查线索,建立阵地控制档案,并对阵地控制情况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切实为侦查破案服务。工作中应将有犯罪前科,受过打击处理或虽未受到处理的,但有经济暴富、行为反常,有实施经济犯罪嫌疑的,在金融、证券、保险等行业有不良记录,可能实施经济犯罪的个人和行业等列为调控对象,纳入重点管理,在派出所的协助下做好调查控制工作。

[责任编辑:李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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