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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对公安经侦工作的深远影响和指导意义

2018-07-28 16:41 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 
2018-07-28 16:41:49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作者:责任编辑:李澍

  二是加强打击犯罪主业。经侦工作的主业,就是要依法打击经济犯罪,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在关注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上创举措,全力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第一,超前预警,妥善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紧紧围绕当前社会经济形势,适应群众需求,对非法集资、传销等涉民生涉众型经济犯罪展开凌厉攻势。一是要坚持在案发的第一时间,集中优势警力,同步推进追逃、控赃、取证三个关键环节工作,起到稳定民心、控制态势的良好效果。二是要要坚持慎重立案、慎采侦办方式、慎施羁押手段、慎用侦查措施、慎处群体事件,促进最大限度自主清债平账,严防处置工作诱发不稳定因素,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相统一。三是要坚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努力做到既到位又不越位,争取处置效果的最佳化,做到宣传口径、执法思想、处置原则、步调节奏、综合保障“五统一”。四是联合狠抓“情报信息机制、重点管控机制、案前经营机制”实行定期分析研判,全面加强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信息的收集研判,努力做到预知预警预防预控。

  第二,关注民生,深入开展打击涉网络经济犯罪行动。紧紧围绕公安部部署的打假专项行动,把打击矛头对准直接坑害群众利益、危害生产生活安全、妨碍创新发展大局的假冒伪劣犯罪,将“深挖犯罪源头、摧毁犯罪网络、严惩骨干分子、防止死灰复燃”作为首要目标,以侦破大要案件为主线,以开展集群战役为抓手,力争追源头,打团伙、端窝点、毁网络,坚决铲除一批犯罪产业链条,逐步实现“打假行动常态化,常态打击专业化”的目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着力提升保护品牌的意识和能力,为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回应热点,全力开展破案攻坚。经侦部门要紧紧围绕民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作为,全力攻坚,努力提升“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作用。一是要将严重危害经济发展的案件作为主攻方向,全力以赴开展破案攻坚,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好转。二是要将党委政府关心的疑难复杂案件作为首要任务,锻造敢啃硬骨头的经侦队伍。三是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将打击职务犯罪、商业贿赂以及涉及金融、税收领域的犯罪作为经常性工作,坚持严打方针不放松。四是要坚持办大案与抓小案相结合,强化抓捕逃犯、清理积案、追赃挽损等工作,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办案质效,全力提升打处能力,让党委政府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是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经侦实务中,有大量的非案件诉求,人民群众对公安经侦抱有很大希望,如寄希望通过报警维权,实现相关主张,但在程序上,此类诉求只能告知其通过民事诉讼或协商解决。化解社会矛盾不仅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更是新时代党和政府赋予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是公安机关密切和谐警民关系的有效载体。因此,公安机关要对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高度重视,对不属于经侦部门管辖的经济纠纷,不能一推了事,要当好来访群众的“引路人”,坚持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举措。

  第一,主动预警及早化解。利用经侦基础工作和日常侦查工作以及走访活动,延伸信息触角,拓宽情报来源,全面搜集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深层次、内幕性、行动性信息,做到耳聪目明、未动先知。同时加强对社会舆情的收集研判和不稳定事端的提前预警,积极有效防止各类社会矛盾叠加聚集。针对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涉众涉稳案件,要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初级阶段。

  第二,依法依据主动调解。为有效调处矛盾纠纷,把调解工作意识贯穿于执法办案过程中,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模式,做到在工作上形成合力,在措施上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群众代表和当事人亲属在矛盾调处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纠纷的升级。

  第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向纵深开展,以强化联合调解为重点,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对于一些不是犯罪案件的求助和咨询,要及时介入,查清事实,及时适用调解,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和聚集,引发突发事件等不稳定事端。确保突发事件妥善处置。这就需要做到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以指挥中心为龙头的信息灵敏、指挥高效、反映迅速的扁平化指挥体系,分类制定处置预案,明确组织领导、职责任务、处置权限及程序等内容,建成分工明确、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处置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涉及经侦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公安经侦部门必须要切实按照十九大报告要求,增强落实报告精神的本领,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勇于攻坚克难,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多做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着力缓解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维护自身权益;增强驾驭风险本领,健全各方面风险防控机制,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矛盾,化解和消除、缩短各种不平衡和不充分,做到这些才能让每个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满足人们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的需求,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责任编辑:李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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