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社会治理、民营企业、生态保护、爱国主义电影、污染举报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辛自强:“由心而治”助力社会治理“入脑入心”】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与心理学院院长、教授辛自强指出,重视心理学方法和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运用,有助于解决社会治理中客观存在的心理方面的问题。社会治理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人的问题,而心理的问题是人的问题的重要方面。社会治理是由作为治理主体的人及其组织实现的对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其在本质上是多元主体的群体决策过程。可见,社会治理的主体、客体和过程都涉及人。心理学是研究人的科学,社会治理各个层面都内生出大量心理方面的问题和心理学问题。例如,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问题、公民的社会参与问题、社会心态问题、群体决策的优化问题等,这些问题的解决恰恰构成了社会心理服务的内容。因此,社会治理离不开心理学的支撑,离不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同时,现代社会治理是硬治理和软治理的结合。硬治理主要依赖行政、司法、制度建设等方式自上而下开展;软治理则主要借助意识形态引导、民主协商、文化濡染、制度规训、道德教化、社会认同等软性方式开展。遵循并运用心理规律,采用心理学方法和技术开展社会治理,是软治理的重要方式,其有助于通过“由心而治”,实现治理效果的“入脑入心”,在赢得人们的理解与支持的同时,降低治理成本,更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摘编自《光明日报》
【高云龙:民营企业发展融入全球化发展格局】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指出,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中国经济腾飞的重要秘诀。40年来,民营经济在开放政策的指引下,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主动融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使企业发展跟上经济全球化步伐。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广大民营企业积极响应,赴海外投资的步伐日益加快,已经成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力量,在“走出去”中拓宽了发展平台。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正在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民营经济发展面临许多新机遇。同时,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给我国经济和市场预期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下行压力有所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为此,广大民营企业家要投身深化改革开放,继续推动市场化方向的改革;要注重自我革新,努力实现自身企业经营管理的现代化飞跃,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摘编自《人民政协报》
【谭建上:让产业发展与生态环保融合共进】
中共湖南省桂东县委书记谭建上表示,发展生态环保型产业是大势所趋。产业发展应与生态环保规划深度融合,强化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牢固树立生态理念。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到高质量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各层面,立足核心优势发展生态环保产业,优化产业格局。二是大力助推生态建设。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是提升产业发展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路径,应协同推进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三是充分考量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决不能突破生态底线,必须充分考量生态环境保护,走契合自身实际的绿色发展之路。四是努力创建生态品牌。发展生态经济是发挥生态优势的重要抓手,应在发展生态产业中打响生态品牌,实现生态环境效益和产业发展效益双赢。
摘编自《人民日报》
【杨海燕:新时代爱国主义电影展现中国的国家立场和国家地位】
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杨海燕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新兴经济体在全球影响力的不断增强,中国的国际地位逐步上升,承担的国际责任也越来越重大,对世界文明的发展和人类命运的走向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一客观事实在新时代电影中有了充分的展现。比如说,影片《战狼2》和《红海行动》都是源于真实的撤侨事件,海外撤侨既是主权国家为保护海外侨民人身安全的救助手段,更是中国政府摆脱 “他者”和“西方中心论”语境下积贫积弱刻板印象的最好证明,是 “西强东弱”舆论格局下中国国家形象的蜕变,充分体现了国家综合国力的昌盛和国际话语权的扩大。
摘编自《文汇报》
【贺震:重奖污染举报是当前环境治理形势的需要】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贺震表示,公众举报污染,既是义务,也是权利。构筑人人参与、个个监督的生态环保社会共治格局,重奖污染举报是题中应有之义。过去,工业企业污染物的排放大都为固定场所,有问题也容易被发现。近年来,环境污染呈现出许多与以往不同的特点。一些环境污染行为刻意规避环境监管部门的监管,最典型的就是危险废物异地偷埋、偷倒。政府生态环境部门毕竟力量有限,但人民群众无处不在,对此类蓄意污染环境行为的发现,更多有赖于公众的举报。而重赏这一举措,更容易引起轰动效应和示范效应,容易吸引更多的人关注环境问题,并对诸如此类的环境犯罪行为进行举报。要注意的是,对于环境污染举报来说,最重要的是要看是否符合事实,只要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确实存在,对促进问题的解决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甚至是关键作用,不管举报人出于什么动机,都应按规定予以奖励。
摘编自《中国环境报》
(光明网记者 李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