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继承法修订、品牌建设、企业家精神、学校体育、农村土地改革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郭明瑞:把握修订继承法的价值目标】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郭明瑞指出,继承法既为民法的一部分,民法的价值目标当然也就是继承法的价值目标。但民法的各部分所承担的价值功能侧重点又不完全相同,继承法修订应实现的价值目标主要为以下两项。首先,有效保护自然人财产权。应注重以下几点:其一,确认自然人的私有财产都可为遗产。这一规定强调继承权客体的两个特点:私有性,只有私有财产才可继承;财产性,只有财产才可继承。其二,扩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鉴于我国现实亲属关系的现状,有必要扩大现行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尽量使遗产有人继承。其三,建立遗产管理制度。建立遗产管理制度,遗产管理人负有清查和管理遗产之职责,可保障遗产不被遗漏且能保值增值。其四,扩大继承权相对丧失的情形。继承权相对丧失制度既可体现法律对继承人不法行为的制裁,又可体现法律对被继承人意思的尊重。其五,赋予被继承人设立遗嘱的更多自由。在遗嘱形式上存在一定瑕疵但不影响遗嘱真实性的情形下,应当认可该遗嘱的效力。其次,维护家庭关系稳定和谐。基于这一价值功能,继承法修订中应重视以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一是特留份制度。在现在条件下,应当规定特留份,以限制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遗产上的任性。二是归扣制度。实行归扣制度,将继承人受赠财产算入应继财产之内,并依此算定共同继承人的应继份,这样处理可以达到维护共同继承人之间公平的结果。三是继承协议。继承法修订时应确认继承协议的效力。只要继承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有效。
摘编自《光明日报》
【盛玉雷:增强文化自信,加强品牌建设】
盛玉雷认为,有态度又实用,有情怀又独特,有质感又新潮,附着在潮流中的情感诉求、价值归属和群体认同,让这些充满创意的商品与品牌收获了大量的新生代消费群体,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成功走出一条转型升级之路。纵观今天的消费潮流,不同的流行趋势折射出中国市场海纳百川的开放心态,反映着人们不断升级的消费层次。某种程度上,消费既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一方面,消费潮流是世界经济文化交流互通的结果;另一方面,新的消费潮流的兴起也让更多新生代消费者相信,增强文化自信、保持文化自觉、涵养文化内涵、挖掘文化价值,潮流可以土生土长,时尚也能风起本土。让消费新潮流成为推动中国品牌升级的契机,需要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市场、用好文化资源。无论对消费者还是生产者来说,消费潮流能否经久不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能否良性发展。消费潮流既要立足本土,也要接轨世界。就此而言,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必不可少,行之有效的行业规范也不可或缺,这些理应成为推动中国品牌健康成长的基础性要素。
摘编自《人民日报》
【吴滨:企业家精神的形成应更注重品格和才能的培育】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吴滨表示,企业家精神是先天因素和后天培养的综合性结果,在一定意义上,品格和才能的培养作用更为突出。性格特征和精神品质的形成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形成之后具有较强稳定性。除去先天因素外,性格特征和精神品质的培养主要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个层面。其中,家庭是性格品质的主要来源;学校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是孩子接触社会的主要途径;社会环境对人的观念也会产生重要影响。与性格特征和精神品质不同,技能培养更多来自于后期教育,特别是专业教育和培训。适应创新创业发展的要求,我国高校应完善企业经营管理选修课和第二学历教育,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尝试将企业经营管理纳入公共课程教育,并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和模拟训练,为有志于创业的学生提供相应知识储备;各级孵化器和创业中心也应加强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创业者的企业经营管理技能。此外,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是激发企业家精神的土壤。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让创新能力强、管理经验水平高、诚信守法企业获得竞争优势是市场机制的根本出发点。
摘编自《经济日报》
【王凯:学校体育教育是建设体育强国的基础和关键】
北京教科院课程中心副主任、研究员王凯指出,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部署推动体育强国建设。建设体育强国,学校体育教育是基础也是关键,需构建起学校体育新格局。首先需要重新认识学校体育的完整功能。体育不仅仅是一种体魄锻炼,还是一种育人载体、精神活动,一种竞技方式、合作形式,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还是促进每一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在明确完整功能后,需要以“四轮驱动”营造新格局。第一轮是“常规课程”,主要包括体育课与阳光体育,这是学校体育的固本行动。第二轮是“特色体育”,以特色体育推进为突破,响应国家号召,传承地域文化,唤起孩子的参与兴趣,不断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把在特色体育方面取得的经验和形成的模式进行推广。第三轮是“体育健康”,主要包括心理健康、意志磨炼、人格形成等。要通过体育磨炼学生的意志,让学生们更加阳光,更加自信,更加活泼,更加开朗。第四轮是“体教融合”,主要包括探索普通学校与竞技体育的衔接,促进学生体育特长发展。应当通过体教融合探索发现有体育特长并有进一步发展意愿的学生,搭建适合的上升通道和竞技平台,促进常规性体育向竞技性体育的转变。
摘编自《中国教育报》
【高强:以《土地管理法》改革为契机推进深化农村改革进入新阶段】
南京林业大学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高强认为,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的意义不仅限于其涉及的内容本身,也标志着深化农村改革已经站在新起点上。首先,从征地制度方面看,此次法律修改规范了征地程序,明确了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范围。下一步,要结合即将完成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扩大成员集体所有权的行使范围,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征地过程中的话语权,建立“留地安置”“跨村联合”等区域统筹发展机制。其次,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看,这次法律增加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三分之二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直接使用。下一步,要加快培育多元化入市主体,成立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具有市场法人资格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专营公司等作为入市实施主体。同时,进一步完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制度设计,探索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的基数、比例和方式,平衡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的收益关系,实现利益公平分享、有序有效。再次,从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看,这次法律规定在原来一户一宅的基础上增加了户有所居的规定。下一步,需要在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尽快明确农业农村部门在宅基地管理中的职能定位,提高基层部门承接审批权下放的能力,建立闲置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的办法。
摘编自《农民日报》
(光明网记者 赵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