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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大到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访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权衡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今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如何认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记者就此专访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权衡。
高质量发展需要一个功能强大的现代市场体系
记者:市场体系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有30年,为何在此时提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权衡:应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发展,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作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确立下来。
作为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市场体系,虽然也在不断加快建设,但总体而言还不完善,特别是生产要素市场建设距离高标准高水平市场体系和我国高质量发展等要求仍有较大距离,突出表现为生产要素市场化程度不高,要素市场体系不健全,行政性的市场分割和市场体系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市场竞争机制尚不完善、市场运行和监管不够有效等。
这样的市场体系产生了两个现实问题:一是导致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不公平,市场体系本身效率不高,也就无法真正发挥市场机制尤其是价格机制对资源有效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二是全国范围内的大市场体系不统一、市场体系存在各自为政现象,市场开放度不高,影响了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严重制约了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强大功能和作用的发挥。因此,《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记者:《意见》主要从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等角度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方向和目标做出规划。这有什么现实意义?
权衡:可以从现代市场功能来看市场体系问题。中国经济具有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然而问题在于,如果这个市场体系本身缺乏效率、运行不规范、竞争不公平、开放不充分,那就意味着这个市场仅仅是规模大而已,而不是真正的功能强。这样的话,所谓的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可能只是潜在的优势和潜在的资源;问题在于,如何把这种潜在优势、潜在资源真正转化为现实经济发展优势、现实高效的生产力,真正转化为扩大内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因此,必须注重推动市场体系建设从大市场向强市场转变,构建真正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功能强大的市场体系。这样的市场体系,才能真正把稀缺的市场资源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和支撑
记者:我们注意到《意见》也特别提出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意义。对此,您是如何认识的?
权衡:刚才提到,我们需要一个功能强大的现代市场体系。这个市场体系可以有效发挥强大的内需对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引擎作用,以及对国际循环的积极带动作用。从扩大内需来说,我国经济增长正在从外需—投资驱动型增长转向内需—消费驱动型增长模式,这个时候,需要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包括统一开放、充满弹性的价格体系、供给体系、需求体系,让强大的市场体系及其功能在扩大内需战略中发挥内生性的动力和作用;同时,需要形成有效的市场标准、规则和监管体系,更有效发挥政府对现代市场体系的宏观调控作用。另一方面,从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来说,我们需要依赖巨大的国内市场需求吸引和链接全球资源及生产要素,包括全球性的人才、技术、资本等,从而在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中,依托我国大市场、强市场重塑中国经济参与新形势下国际分工体系和市场体系的新优势。从这一点来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和支撑,也是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路径和必然选择。
迈向营商环境建设新阶段新高度
记者:《意见》指出,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在您看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什么提出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呢?
权衡:说到底,建设全国统一的大市场,其实就是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最终形成成熟定型、公开透明和可预期的经济发展环境,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一个高效规范、完善统一、开放竞争的市场体系和市场经济体制,本身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就是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引导市场主体形成持续的、稳定公开透明的预期;市场主体正是根据市场信号做出理性预期和投入产出决策以及资源配置决策,从而大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因此,我们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就是从市场体系完善、价格竞争完善、政府监管有效、企业预期稳定等出发,通过构建稳定的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和引领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创新创造,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力和新活力。
记者: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和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体系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是否需要按照统一市场标准、统一市场制度、统一市场规则加以推进?
权衡:是的。统一的市场体系和高效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在各地区以至全国范围内也要无缝对接。今天,我们提出建设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和高效规范的市场体系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就是要打破市场分割和市场保护主义,推动在市场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的统一性、一致性,包括在市场准入规范化、政府服务规范化、制度供给和制度预期规范化等要求和标准以及市场基础设施链接联通、市场监管体系、各类市场跨地区的对接和要素自由流动方面也应该统一。这样既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体系的形成,也有利于全国市场建设标准规范的一致性和高效性,也意味着全国各地高标准营商环境具有一致性和高效性,最终为国内外各类市场主体形成稳定的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可以说,当前,市场体系建设必须从地方政府层面走到全国统一市场体系的顶层设计与实践推动的新阶段,从市场建设走向营商环境建设的新高度。
在立破并举中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
记者: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来看,您认为应从哪些方面入手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
权衡:应当从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建立统一的市场制度和规则入手。当前,以下几项工作需要加快推进:一是在建设统一大市场问题上,各地都要树牢“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和系统性思维,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的“各自分割”“各自为政”,要顺应市场体系的内在规律,立足市场的连通性、链接性和要素的流动性、开放性规律;要从市场一体化视角认识区域合作和发展的新优势,坚决防止本位主义、地方利益至上。二是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高度加快统一大市场建设,积极打通国民经济循环关键堵点,尤其是加快促进基础设施“断头路”的互联互通,强化市场体系基础设施链接和畅通。三是落实好“两个毫不动摇”,积极推动并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四是聚焦市场垄断和不当竞争行为,完善市场有效监管,推动市场规制先行,提高监管透明性和有效性。
最为根本的,是继续聚焦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个重要问题,不断优化和完善政府职能,深化推动“放管服”改革,积极落实《意见》提出的举措,结合目前各地正在探索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试验的经验做法,加快落地落实。(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