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其中的有些内容资本主义社会也在谈的,要将这些内容界定在社会主义范围内,还需要一些基本的东西。
马克思、恩格斯曾在《共产党宣言》的1883年德文版序言和1888年英文版序言中提到“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我认为这一思想是核心价值观或者是判断所有价值观这类的上层建筑的金钥匙。而核心价值观本身就属于价值层面,也就是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层面。要界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必须依托到经济层面,我认为可以用“劳动互助共享”的观念来看待。
第一,劳动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1875年《哥达纲领批判》的一个著名论断:“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劳动本身将会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类似“事业”与“职业”、“爱好”与“工作”、“主动”与“被动”、“生活”与“生存”之间的区别。资本主义社会,只是为了干好这份工作,是被动进行的,不过是为了生存;而社会主义的这种劳动,就是一种生活。
第二,互助成为自由的联合劳动的形式。从欧洲的空想社会开始,就有了“互助”这样的观念。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中讲到“无产阶级要做的事就是改变这种有组织的劳动和这些集中的劳动资料目前所具有的资本主义性质,把它们从阶级统治和阶级剥削的手段变为自由的联合劳动的形式和社会的生产资料。”资本主义也有联合、互助,也有自由,但是只是联合了不是自由的。在中国,互助组、互助社、合作社、高级合作社也应当是经济自觉而非政治诉求才具有意义。
第三,共享劳动上的差别不会引起任何不平等。实质是在分配问题上要求:改革成果为全体劳动者共享。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到:“共产主义的最重要的不同于一切反动的社会主义的原则之一就是下面这个以研究人的本性为基础的实际信念,即人们的头脑和智力的差别,根本不应引起胃和肉体需要的差别;由此可见,‘按能力计报酬’这个以我们目前的制度为基础的不正确的原理应当——因为这个原理是仅就狭义的消费而言——变为‘按需分配’这样一个原理,换句话说:活动上,劳动上的差别不会引起在占有和消费方面的任何不平等,任何特权。”
不论你是从事什么职业,都是按照你生活的需要给你一个公共服务和福利。这种情况下,改革的成果才真正为为人们所共享,也就在这种共享的理念之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样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在这些观点中生长起来。
按照十八届三中、四中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劳动、互助、共享观念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能获得“经济基础”上的根本保证,从而才能将之践行在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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