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尊重人民主体地位
“民者,国之根也。”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保障。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以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前提,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发挥的作用,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切实从群众中汲取无穷的智慧和力量。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必须自觉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同时也是社会发展变革的决定力量。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党的一切工作的生命线。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要求我们必须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必须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自觉自愿当好人民公仆;必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
带领人民不断创造幸福生活
古人曰:“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坚持为人民造福、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最终目的。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过程,就是不断为人民造福、增进人民福祉的过程。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把为人民创造幸福作为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迈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为人民造福、增进人民福祉,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而必须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上。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高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从人民群众实践中汲取力量
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人民群众有着无尽的智慧和力量,只有始终相信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凝聚起众志成城的磅礴之力。”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自觉拜人民为师,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党领导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每时每刻都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应对和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不可能从老祖宗那里找到现成答案,必须自觉拜人民群众为师,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还必须善于从广大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善于总结经验、善于集中群众智慧和力量,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推进党的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不断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总结提炼经验,从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总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历史赋予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重大历史使命。要完成这一重大使命,必须牢固确立人民主体地位,始终坚持维护和发展人民根本利益,自觉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团结带领全体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