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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互联网治理法治化的中国方案

2017-04-20 10:57 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 
2017-04-20 10:57:54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作者:责任编辑:李贝

  (五)依法打击网络犯罪。现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进一步放大了有关风险,并催生出新的犯罪形态。在我国刑法有关计算机犯罪既有规定的基础上,2015年8月29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针对网络犯罪做出了进一步细化:规定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细则;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构成犯罪;关于网络信息犯罪举证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这就为依法打击不断推陈出新的网络犯罪提供了基本依据。

  (六)依法保障网络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世界范围看,网络安全威胁和风险日益突出,并日益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国防等领域传导渗透。为了应对这一局面,除了出台《网络安全法》,还应积极实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建立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安全保护法律制度;建立信息安全审查制度,出台信息安全审查综合性政策文件;加强政府管理的手段建设和安全监管;强化互联网接入和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与监管等一系列治理举措也在近年来逐步进行。

  (七)依法维护网络主权。理想状态的互联网是没有国界的,但互联网治理法治化必须遵循网络主权的原则。没有网络主权,就不可能有网络空间真正的自由、秩序、发展和繁荣。用网络主权建构法律制度,用法治框架落实网络主权,是网络主权发挥实效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国一方面在国际上坚持国家主权对网络空间的适用性,一方面在国内以分散治理为原则促进网络共同治理,并注重在基础设施、核心技术和创新人才等方面加强维护网络主权的支撑力量。

  (八)营造互联网清朗空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近年来,我国一方面坚决制止和打击利用网络鼓吹推翻国家政权,煽动宗教极端主义,宣扬民族分裂思想,教唆暴力恐怖活动等行为,坚决管控网络欺诈、网络色情等言行,另一方面着力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将发挥互联网监督作用作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重要手段。

  (九)引导互联网平台治理。在“数字化生存”时代,互联网平台经济大行其事,构成了互联网生态链上的重要而关键的节点。互联网平台经济以“平台”为基础,以“共享”为特质,以“微小”为动向。这样的经济生态要求互联网空间治理充分借助和依靠互联网平台,积极引导和培育互联网平台治理模式。近年来,我国相继出现的互联网金融、网约车、网络拍卖、共享单车等现象,都为互联网平台治理提供了可能性,也得到了相关主管部门不同程度的回应。

  (十)引领互联网全球治理。网络空间的开放性决定了互联网治理的全球性,网络主权的原则也不排斥互联网全球治理协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际社会要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通过积极有效的国际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以此为宗旨,中国广泛参与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双边、多边对话交流,并以“一带一路”战略为抓手,大力推进国际互联互通和互信合作。

  三、互联网治理法治化的中国方案

  近年来,我国的互联网治理法治化进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也暴露出不少短板和问题。从治理秩序变迁的长时段来看,中国的互联网治理法治化探索及其经验智慧,抑或教训,具有重要的治理意涵与法治意义。

  第一,中国的互联网治理法治化进程,是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伟大实践孕育凝结的宝贵财富。这一进程,是法治强国战略与网络强国战略的统筹兼顾,是深入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是主动践行“十三五”发展新理念的生动体现。这一进程,是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的生动结合,是法治运行各领域的有机融合,是国内治理与国际治理的深度调和。

  第二,中国的互联网治理法治化进程,是“新全球化”时代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理论实践源泉。当今世界,全球化进程遭遇诸多阻力,虽然总体趋势不会改变,但呈现出若干“新全球化”的样态。在这一“新全球化”时代,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建设因牵涉范围广、影响程度深、关注程度高而占有具有重要地位。中国是互联网发展的后发力量,同时也是互联网治理的后起之秀。中国体量庞大、时空广阔而调整深刻的互联网治理法治化实践,无疑应当而且已经成为“新全球化”时代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国实践中提炼的经验智慧,也当然会构成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建设的理论资源。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中国的互联网治理法治化进程将为人类互联网治理和法治文明提供生动而深远的中国方案。人类文明发展经历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现在正迈向信息社会,与之相对应的主流经济形态分别是自然经济、市场经济和网络经济。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也大致经历了古典法治文明、近现代法治文明和当代法治文明三大阶段,并在中西方呈现出不同的面相与特质。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七一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完全有信心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中国的互联网治理法治化进程是发生在中国大地上的一场生动的国家治理变革与法治体系革新,也为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新的重要支撑与资源。也正因此,中国的互联网治理法治化进程,将深刻影响和促进国际互联网优良治理秩序的生成,进而为人类法治文明演进贡献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

[责任编辑:李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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