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 罗凌、崔云霞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的每一次重大制度变革,都不同程度地来源于试点试验。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对认识还不深入但又必须推进的改革,要大胆探索、试点先行,找出规律、凝聚共识,不断把改革开放引向深入。
回顾历史:贵州农村改革试验波澜壮阔写华章
贵州农村素有改革的锐气和勇气。“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这掷地有声的话语,至今仍在历史的时空中回荡。贵州是在全国最早探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省份之一。“北有小岗,南有顶云”。1978年,关岭顶云公社率先实行“定产到组,超产奖励”的生产责任制,拉开了贵州农村改革的序幕。湄潭县和毕节地区先后于1987年、198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湄潭试验区土地制度建设形成“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成果,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发〔1993〕11号文件)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建设作出重要贡献。毕节试验区最早将“开发扶贫”与“生态建设、人口控制”挂钩,为贫困地区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发展新路。1987年起,省委比照全国建立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做法,开始省级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3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我省先后进行了五轮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取得了一批重大成果,发挥了积极的引领作用,为改革探索了路子,为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决策提供了依据。
实践证明,改革是解放农村生产力、促进贵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推动农民思想大解放、释放潜能的根本途径。
展望未来:贵州农村改革试验任重道远再出发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目标更加多元、影响因素更加多样、任务也更加艰巨。越是这样,越需要我们用好农村改革试验这个法宝。2016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新形势下新一轮全省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围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这个基石,通过试点试验,力争在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土地制度、新型农业经营制度等“七大任务”上取得新突破。
——以“三变”改革为统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目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扎实推进。相关试验区、试点县以保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着力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形成了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较为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治理结构。六盘水市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唤醒了农村沉睡的资本,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荣获中国“三农”创新奖。平坝区塘约村着力探索农村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和村级治理制度,实现了农民抱团发展、党组织阵地前移、乡村治理重构优化,走出了一条改革创新的新路。
——以确权为基础,“三权分置”为政策托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推进。相关试验区、试点县积极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湄潭试验区先后承担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等国家多项改革试验试点课题,2016年,敲响了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一槌”。今年,率先在全省成立了首批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发放了第一本股权证书,形成了“确员定股东、确权定资产、确股定归属、确管定经营、平台定市场”的“四确五定”改革经验,产生了我省首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案例。碧江区通过确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产权、林权“四权”,活农村资源、资产、资本“三资”,享农民流转土地收租金、入股企社享利金、进园打工领薪金“三金”模式,有效破解农村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
——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关键,“三社”联动融合为重要支撑,加快农业经营制度改革扎实推进。相关试验区、试点县着力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播州区着力资源的深度融合和整合,从解决好有融合无整合的问题入手,积极探索解决规模经营主体集中连片流转土地难、特色产业品牌打造难、合作社组织化程度低、农技推广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配套、不完善等问题。三合镇围绕“三社”如何整合、平台如何运转、利益如何分配、风险如何防控四个问题,较好地解决了核心在“合”,关键在“人”的问题。铜仁市尊重农业生产的客观规律,顺应“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制度特征要求,开启以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社”联动融合为支撑的新型合作发展新模式,让农民在农业生产、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以及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必然涉及到金融、保险等方面,都能够得到周到的社会化服务,走出了一条带动农民而不代替农民、融入农民而不挤出农民,引导和推动家庭经营的联合与合作的新路子。
——以“三增”为根本目标,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探索建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扎实推进。相关试验区、试点县着力农民增收、集体经济增收和增加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有效供给,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产品供给结构,实现农产品“泉涌”发展和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着力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投入,健全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整合涉农项目和创新投入机制,解决资金使用上存在的多头管理、分散安排、效益不高等问题。毕节“多个渠道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创新支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做法,为国家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文件的出台提供了实践依据。同时,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和保险制度,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探索对农民收入补贴的办法。
——以发展共享为出发点,农民市民化为落脚点,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进。相关试点县着力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体制,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建管机制,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机制解决进城农村人口就业、户籍、住房、医疗、养老以及子女上学等问题,推动更多人口融入城镇。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提高了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
——以村民自治创新为突破,“三支队伍”为基础力量,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机制扎实推进。相关试验区、试点县着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以“三支队伍”(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农村致富带头人)为基础力量,选好各级党组织带头人,发挥好各级帮扶干部和农技人员作用,调动农村各行各业致富能人、能工巧匠的积极性。毕节试验区从完善村民自治入手,着眼构建符合市情、符合农情,顺应时代发展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单位的村民自治试验”,探索实现党的基层组织、村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以及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等各类组织之间的有机融合,做到了边界清晰又功能互补,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事务管理的积极性,试点地方较好地实现了村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立足点,创新村级集体经济业态为突破口,建立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扎实推进。相关试验区、试点县创新涉农项目扶持方式,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拓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内容,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支持村集体创办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服务实体,在有条件的村探索设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完善村集体内部管理制度,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和管护。试点单位结合自身的基础条件、自然禀赋,因地制宜发展各类产业,创新村级集体经济业态,摸索不同的发展类型,实现了多元发展,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综观我省农村改革的探索,用实践的标尺看,改革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用生产力的标尺看,改革促进了生产力发展;用人民的标尺看,改革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