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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建设契合多国诉求,风险管控助推合作进程

2018-09-04 16:47 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 
2018-09-04 16:47:07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作者:责任编辑:郑芳芳

  【“一带一路”建设5周年智库专家系列谈⑤】

  编者按:8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回应各国促和平、谋发展的深切愿望,为共建“一带一路”擘画出新蓝图。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光明网理论部联合北京师范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共同策划推出系列解读文章。

  作者:北京师范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研究员 刘清杰

  习近平主席在推进“一带一路”工作5周年座谈会中发表重要讲话,肯定了过去五年投资合作的重大成就,强调对外投资符合中国与沿线国家发展需求,并提出应注重解决投资环境、风险管控等关键问题,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

  中国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直接投资成效显著

  习近平主席在座谈会中提出,中国同“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对外直接投资超过600亿美元,为当地创造20多万个就业岗位,我国对外投资成为拉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增长的重要引擎。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16 世界投资报告》数据显示,2015 年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对外投资国,发展中经济体中的主要对外投资国,并参与了大量跨境并购交易。根据商务部公布的数据,2017年底,我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沿线的59个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43.6亿美元,同比下降1.2%,占同期总额的12%,较上年提升了3.5个百分点。并且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施并购62起,投资额88亿美元,同比增长32.5%。同时,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截至2016年底,中方已经与53个沿线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协定,与54个沿线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且积极商签标准化合作协议、签证便利化协议等各类合作文件,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基于产能合作的投资增长符合“一带一路”相关各国发展诉求

  习近平主席在座谈会中提出,广大发展中国家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而实现经济独立和民族振兴正方兴未艾。共建“一带一路”之所以得到广泛支持,反映了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对促和平、谋发展的愿望。经济互补性是中国扩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坚实基础,中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经济结构具有较强互补性,吸引直接投资的需求巨大。中国经历了四十年的改革开放,经济总量扩大的同时产业结构逐渐得以完善,中国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发挥产业技术优势推动产能输出境外,带动国内企业“走出去”,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同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多是发展中国家,或者经济阶段正处于转型时期,存在经济结构不合理,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迫切需要吸引外部力量参与本国投资建设,以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和技术升级,实现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作为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内生动力,产能合作借助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实现产业、市场和创新联动,使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得以在全球范围内有效配置,我国已与法国等发达国家建立了第三方市场合作机制,与东盟等区域组织开展了多边产能合作,并设立了超过1200亿美元的产能合作基金,涉及中非、中拉、中哈、中巴等。境外经贸合作区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的有效平台,成为促进我国和沿线国家双向投资合作的重要载体,截至2016年底,我国与沿线国家建设了56个境外经贸合作区,涉及多个产能合作相关领域,累计投资超过185亿美元,为东道国创造了近11亿美元的税收和18万个就业岗位,带动国内优势行业部分产能向境外转移,既推动了我国去产能、调结构,同时为东道国完善基础设施、加快产业发展、改善民生福祉作出了贡献。

  重视境外投资风险防范,推动“一带一路”投资合作健康发展

  习近平主席在座谈会中提出,要高度重视境外风险防范,完善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全面提高境外安全保障和应对风险能力。中国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投资项目面临资金需求庞大,投资周期长、资本跨境合作等问题,叠加我国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投资区域“一超多强”的投资格局,以及敏感的行业分布和单一的投资主体特性,投资风险案例快速增多。

  造成风险案例多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与“一带一路”地区投资环境不优、投资主体风险防范经验不足、前期风险评估不充分具有较大关系。我国应在充分认识“一带一路”地区风险特征的基础上,合理评估各国投资风险,完善海外投资保险保障体系和争端解决机制。在“一带一路”建设的风险防控方面,我国成立了由外交部牵头的“一带一路”建设安全保障协调小组,针对重点国家和项目,出台系列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建成“一带一路”建设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电子平台,制定了应急处置工作规程与情景模拟等指导文件,与缅甸等8个重点国家建立了安全保障联合工作机制,定期举办安全保障工作专题培训班。然而目前的安全保障机制仍不能满足当前“一带一路”建设中企业大规模“走出去”的需要,投资风险防范需要多部门参与。政府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自身信息优势和权威影响,及时公开发布对外投资指南和投资环境评估报告。相关金融机构应借助其海外分支机构加强东道国投资信息数据库建设。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等应利用其平台作用,加强投资信息交流和风险预警信息的发布。另外,企业本身也应积极了解东道国投资环境,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做好投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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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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