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民盟、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侨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仅符合当代中国实际,而且符合中华民族一贯倡导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传统文化,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它顺应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接续了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继承了中华民族优秀的政治协商传统。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无产阶级民主。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部分,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的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方式。深入分析民主的理论和实践就会发现,世界上并不存在统一的民主理论,也不存在普遍适用的民主实践。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是有阶级性的,它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归根到底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无产阶级的民主、多数人的民主,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接续了近代以来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深厚的实践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平等交流,通过民主协商共同讨论并建立了民主联合政府;1949年建国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国旗、国歌等重要决议,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1954年我国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后,党中央决定保留人民政协,由此形成了我国独特的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的“两会”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1993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被庄严地写入宪法;新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继续领导各民主党派推进协商民主实践,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阐明“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政治协商传统。从协商理念上讲,古代政治凸显了天下为公、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兼容并蓄等治国理念;从协商实践上讲,古代政治协商活动既包括在政权体制内的君对民的“咨询”、君臣之间“朝议”、言官“谏议”等形式,也包括在政权体制外的士人“清议”、基层“乡议”等形式;既包括考察民风、收集民意的调研过程,也包括面折廷诤、上书封事的讨论过程。在官职设置方面,我国早在西周时期已经设有“司谏”“保氏”等谏官,秦汉以后设有谏议大夫、给事中、散骑常侍等谏职,宋代则专设谏院作为专门的谏议机构。在制度设计方面,唐代作为谏议制度的成熟期不仅沿袭了前朝的散骑常侍、给事中等官职,而且通过三省制使谏官更有效地参与政事,门下省谏官具有封驳大权,可以驳正甚至废止错误的诏书,由此国家政令从决策、审核到发布都要受到谏官的严格监查。凡此种种,我们看到中国历代政治对于谏议、对于协商的高度重视,这些优秀的政治协商活动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具有重要启示。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如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已具有了鲜明的中国特色,成为了中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