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此份纲要对雄安新区未来发展规划了方向,也有利于推动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
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有其自身的历史维度。早在2014年2月25至26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就北京城市建设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北京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其中,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作为北京的最新定位,被认为是确定了北京发展的“新坐标”。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在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汇报,并就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7点要求。以习近平讲话为遵循,同年3月,北京再次启动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2016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研究部署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由此,北京副中心建设上升到中央政治局层面,意味着这件事不仅具有区域性意义,更具有全局性意义。
2017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实地考察了河北保定所属的安新县和白洋淀,并主持召开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工作座谈会,提出 “要重点打造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在河北适合地段规划建设一座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的现代新型城区”。这个以新发展理念引导的现代新型城区就是雄安新区。2017年4月1日雄安新区设立,按照中央文件表述,“这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而雄安新区建设,是推进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
2017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历经三年编制完成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作出批复。同意《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内容。指出要 “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全方位对接支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
2018年4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了《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这个批复,规定了用地规模,严格产业准入标准,雄安新区实行组团式发展,实现城市智慧化管理,高起点布局高端高新产业,严禁大规模房地产开发,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实现融合发展和错位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留中华文化基因,原则上不建高楼大厦等多方面的具体要求。4月21日,《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全文发布。全文共分为十章,有2.3万余字。规划纲要提出,雄安新区作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要建设成为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的重要一极、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引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
按照新一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北京这个有着3000多年建城史,800多年建都史的中华文化底蕴最深厚的城市,将发生历史性的改变。不仅在空间层面上发生改变,并且其内在禀赋和影响力将得到很大程度提升。而空间层面上的“一核两翼”,特别是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和雄安新区建设,不仅涉及到北京城市的空间布局,更重要的是在“一核两翼”基础上实现北京城市核心功能,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数。特别是将北京建设成为中国乃至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而推进整个京津冀地区的协同发展,提升整个中国在全球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