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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焱强
在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复。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发挥了有效作用。但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当前面源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对此,笔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做好相关工作。
科学研判,系统识别治理思路。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数据,种植业化肥和畜禽养殖粪污排放是当前农业面源污染的“牛鼻子”。因此,应科学研判这两种类型污染对粮食安全、耕地质量和种质资源等方面的影响,科学确立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在摸清各类型农业面源污染家底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化肥、农药、农用地膜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等治理的难点与堵点,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效果的监测与评价。
突出重点,准确聚焦阶段任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既要统筹推进不同地区、不同阶段和不同领域的治理工作,也要紧扣关键环节和主要矛盾突出重点。东北地区、黄淮海地区、华南地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是我国大宗农产品主产区,也是农业面源污染较为突出的区域。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基本前提下,优先解决重点区域、关键领域的污染问题更为迫切。如东北地区黑土地保护、黄淮海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长江中下游地区耕地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等。总结一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新机制、新模式和新技术,探索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污染治理和运行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典型模式。
政府引导,努力形成多元合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涉及主体多元,需要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农民等各方共同参与。要协调各管理部门利益诉求而形成政策合力,调动农业生产者参与的内在动力,压实农资生产者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责任。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强化政府在规划制定、政策引导和组织动员的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业面源监测体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广泛开展相关群体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态度及意愿调研,将激励性和强制性措施结合,调动各主体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尤其要落实农业生产资料的企业责任延伸制,畅通公众表达渠道,保障其应有的权利。
久久为功,科学把握节奏力度。充分认识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有序推进。
一方面,科学把握我国农业农村区域差异,因地制宜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比如,污染防治技术要增强地域适用性和精准性,农业节肥节药行动要与农业技术、农工成本和粮食安全等紧密结合,农业节水要与用水成本、精准补贴等相关联,避免进程操之过急和工程盲目实施。
另一方面,以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体制机制为重要抓手,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将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根本出路,妥善处理好长期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和短期保供给的关系,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在杜绝生态环境欠新账的同时逐步还旧账,在乡村振兴战略大格局下有序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