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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高级经济师 刘满平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提出“碳中和”目标,既体现了我国在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责任和担当,也有利于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和提升国际影响力,是一项重大的战略决策,影响巨大。同时,也要考虑到我国人口数量、发展速度、经济规模以及资源禀赋特点,与世界主要碳排放国家相比,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可以说是压力不小。
一是体量大、任务重。2019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330亿吨,我国排放约100亿吨,约占全球三分之一。近几年,发达国家已处于工业化后期,二氧化碳排放量已逐步下降,加拿大、日本、欧盟均已实现碳达峰。然而,我国当前尚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能源消耗量及碳排放量仍处于上升阶段。
二是时间紧。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从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到“碳中和”普遍有50年至70年的过渡期,我国于2030年达到峰值,再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过渡期只有30年。
三是能源结构不合理,高碳化石能源占比过高。我国能源结构是以高碳的化石能源为主,占比达到约85%,其中,煤炭的占比达到57%。
四是能源利用效率偏低,能耗偏高。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和就业高度依赖高能耗的制造业,单位GDP能耗仍然较高,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倍、发达国家的2倍至3倍。
基于上述压力与挑战,预计在“十四五”乃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减排降碳、低碳发展都将是我国环境治理甚至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主题。正因如此,北京、天津、山西、山东、海南等多个省份以及宝武钢铁、国电投等企业纷纷提出明确的碳排放达峰目标,加码碳达峰布局。这些举措值得点赞。
“碳中和”是一个全新的革命,将给我国经济、能源、技术、政策体系带来深刻影响与挑战。实现这个目标,是一个巨大的系统性工程,不仅需要思想观念的转变、技术的进步、商业模式的创新、政策扶持和体制机制保障,还需坚持系统思维,打破各种壁垒和藩篱,避免单兵突进。
首先是打破能源企业、种类之间的壁垒。传统能源体系下,煤电油气核等能源体系布局还停留在单一、少数能源种类上,造成能源综合效率低下。我国的能源资源禀赋和国情现状决定未来需要进行多能互补,实现各类能源融合发展,提高全社会能源整体利用效率。
其次是打破能源与其他行业之间的壁垒。能源行业虽然是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多的行业,但建筑业、工业、交通等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不少。实现“碳中和”目标不仅仅是能源一个行业部门的事,而是包含众多行业在内的事;不仅是生产领域的事,也是消费领域的事;不仅是能源、环保主管部门的事,也是工业、财政、社保等部门的事。
再次是打破中央与地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壁垒。立足全局,统一谋划,统筹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利益关系,突破部门、区域壁垒,形成“全国一盘棋”,让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自由流动,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并结合政策、管理和技术共同发力。
最后需打破不同主体之间的壁垒。“碳中和”涉及政府、企业、行业协会、个人等众多不同主体,每个主体在其中具有至关重要又各有侧重的作用。所以,“碳中和”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不同主体的相互配合与协同、社会的良性互动,需要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