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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井柳新
地表水与地下水是水自然循环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存在相互转化关系。水污染防治工作面临最大的困难之一,就是地表水与地下水环境质量相互影响、互为风险源。
地表水与地下水互为污染来源
污水从地下转移至地表,引发了多起水污染事件。2010年7月,由于连续降雨地下水位抬升,造成福建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的污水池防渗膜多处开裂,渗漏的9100立方米的污水顺着排洪涵洞流入汀江,导致汀江部分河段污染及大量网箱养鱼死亡。2012年1月,由于涉案企业污水直接排放到地下溶洞,导致约20吨镉泄漏至广西宜州龙江河段,直接危及下游沿江群众的饮水安全。2014年8月,由于建始县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将产生的废浆水直接排放至厂房下方的自然洼地,废浆水沿洼地底部裂隙渗漏至地下,再经地下水水系进入巫山县千丈岩水库,造成重庆巫山县和奉节县4个乡镇约5万人饮用水受到影响。这些案例触目惊心,也警示我们,潜伏于地下的隐蔽性污染难以预防。
污染物的地上地下循环,造成了区域立体水环境质量下降。沈阳浑河傍河区域地下水出现氮污染问题,经氮氧同位素分析表明,局部区域地下水中的氨氮主要来源于浑河河水。华北平原局部区域地下水存在重金属、有机污染物超标现象,其重要原因就是海河流域受污染地表水渗入地下污染了地下水。地表水与地下水的相互连通关系,给污染物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迁移转化通道。
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统筹管控存在的问题
缺少地表水—地下水统筹的区域空间管控机制。目前,我国流域地表水环境管理,在空间上主要依托于流域汇水范围,而地下水主要依托于水文地质分区。这两者之间是否存在空间联系,或者说在哪些空间存在联系,仍需进一步研究确定。
水质评价标准在地表水与地下水水力联系密切区域没有统筹考虑。地表水与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分别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执行,两个标准的评价指标不同或同一指标的标准值不同。在地表水与地下水水力联系十分密切的地区,容易出现“同一盆水”评价出不同结论的现象。
水环境监测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已建立1931个重点河湖地表水监测断面,但与精细化管理要求仍有差距,很多支流缺少国家监测点位。另外,不同于地表水体,地下水具有区域连片性特点。美国地下水监测布井密度大约是每100平方公里一眼井,而我国目前国家级地下水监测井仅有10168个,尤其缺少针对重点污染源的点源监测井。
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水量转化及水质相互影响有待进一步研究。目前开展的地表水与地下水相互转化研究,多集中于水量的转化方面,缺少污染物迁移转化的深入研究,尤其针对新型污染物。
建立地上地下统筹的水生态环境管控制度
实施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联合监管。利用空间分析手段,整合流域汇水范围、水文地质单元等区划,建立空间数据库,分别从水量与水质、水源与污染源等角度,分析其内在关系,科学分区,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水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对策。
统筹地表水与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针对地表水与地下水水力联系密切区域,研究区域影响水环境的主要因子,根据取水目的,分类确定水质评价标准。如以饮水为目的,建议制订《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及评价办法,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和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立体的水环境监测体系。监测技术体系构建是实现地表水—地下水水质联合管控的第一要求。针对地表水,“十四五”期间应进一步加大监测密度,从关注大江大河逐步覆盖到老百姓家房前屋后的溪流河川;针对地下水,应建立并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在充分衔接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监测点的同时,对工业园区、加油站及油库、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高尔夫球场、再生水灌区、矿山开采区等重点污染源建立点源监测网络。
加大地表水—地下水统筹管控科研力度。鼓励开展针对南方水网密度较大、西南地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的地表水—地下水相互转化关系研究。针对有毒有害有机物、重金属等人体健康风险较大的污染指标,开展地表水—地下水系统迁移转化机制及污染物降解技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