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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孔祥成
4个月时间内,山东某环评公司唯一一名环评工程师在环境影响信用平台登记了1600多个项目信息。对此,有人认为这与环评资质取消有关,应该重新收紧环评市场;也有人认为是因为违法成本不高、造假过于简单,应该严惩“环评批发”现象以儆效尤。
笔者认为,推行放管服改革、放开市场是大势所趋,必须坚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对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和人员规范、责任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一些环评管理部门重“放”轻“管”是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要进一步规范加强环评全过程管理,在受理、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日常监督检查等环节,全方位加大对环评文件编制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环评工作质量,让弄虚作假行为无所遁形。以此保障建设项目高质量发展,推进环评审批提质增效,维护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的秩序。
一是加强环评文件受理中规范性检查。按服务指南检查申报材料要件齐全性,检查从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导出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合规性,查询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信用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环评文件,应当不予受理,对于重点监管对象或存在异常的环评单位、编制人员予以重点关注。
二是发挥现场核查踏勘效力。受理环评文件后,环评审批部门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内容项目选址、概述与环评文件描述的一致性,项目选址合理性,是否遗漏项目周边敏感目标;查阅建设单位与环评编制单位委托协议、项目合同等相关基础资料,以及环评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现场踏勘记录和影像资料、质量控制记录等相关资料。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不能提供应当存档材料的,予以退回环评文件。
三是严格环评质量关口把控。环评审批、评审机构在审批过程中,应加强对环评文件的质量检查。环评审批部门应配齐配强环评工作人员力量,把好项目审批关口。完善环境评审专家库,评审机构组织环评技术评估,应邀请入库专家进行技术把关,加强对环评文件的质量检查。环评审批部门可以会同大气、水、土壤等有关科室,对涉及大气、水、固体废物排放的项目审核把关,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如发现环评文件存在抄袭、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关键内容遗漏、数据结论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不予批准,并依法依规追责。
四是复核已审批环评文件。各级环评管理部门应依托全国建设项目环评智慧监管平台、信用平台等相关数据系统,加强对下级审批的环评文件进行抽查复核。复核过程中,对高污染、高风险、生态环境影响大的行业项目环评文件,重点监督检查名单的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的环评文件,以及疑似异常经营的环评编制单位及主持编制人员编制的环评文件等,加大抽查比例。对复核中环评文件质量较差的环评机构、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计分、处罚曝光。
五是开展环评单位监督检查。各级环评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营业执照在本行政区域内或者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环评工作的编制单位及其编制人员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上述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在信用平台提交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编制单位建立和实施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控制制度情况,编制单位关于环评文件档案的管理情况等。对存在问题的环评单位积极帮扶指导,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
六是注重加强舆论引导。对环评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存在编制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应当依法依规追究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的责任,将环评弄虚作假查处情况及时公开,重点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同时,树立正面榜样,对环评单位充分发挥技术能力优势、完成重大项目环评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予以正面宣传,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难行的良性市场秩序。
另外,可以发挥行业协会规范、引导作用,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孔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