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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向阳
日前,《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布。这一文件对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无疑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笔者认为,正面清单管理重在“正面”,必须加强正面促进、正面引导、正面激励,确保正面效果。
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正面清单,正面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企业环境治理水平也存在地区性差别。制定正面清单必须结合实际,做到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多数企业的环境治理水平,以促进当地发展为目的,对企业做出全方位的科学评价,既不能放低要求,也不能过于严苛,必须保证有一定数量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起到好的典型带动作用。
把握好对重点排污企业的评价标准,把企业的环境治理水平放到首位,不能过分强调企业的装备水平。实际工作中,有些装备差的企业环境治理水平很高,污染物排放很少,而装备好的企业也未必排污少。据笔者所知,去年在评定A类企业时,某地级市没有一家焦化钢铁企业入选。其中,某焦化企业通过积极治理和大量投入,不仅完成了当地政府要求的所有治理项目,而且自我加压实施了更深层次的治理项目,有的还实现了技术创新,排污量远低于很多同类企业,成为工业旅游景点,但就因为焦炉装备水平一般,没有被评为A类企业。这样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企业的治理积极性,制度实施对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正面促进作用可能也会打折扣。
加强对企业的正面引导,做实做细帮扶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正面清单企业活动,打造一批自觉守法的典型企业。守法必先知法,加强普法宣传,主动送法入企,多与企业集团、行业协会联合举办环境守法培训班,既要强化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又要强化对一线人员的普法教育。以消除违法风险和提高治理水平为目的,扎实开展执法帮扶和治理帮扶活动。对区域典型行业或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组织专家集中把脉会诊,提出针对性措施。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重点帮扶,让执法人员深入企业一线和企业人员一同排查违法风险点,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帮助企业消除违法隐患。更为重要的是,对有资金有能力提升环保设施水平的企业,进行重点治理帮扶,最大可能提高环境治理水平,从根本上消除违法风险。
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让守法成为企业的自觉意愿。设施的提升、排污的减少,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与违法企业相比,守法企业的经营成本自然相对较高。实行差别化扶持,让环境治理水平高的守法企业“失”而复得,享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政策优惠和社会荣誉。而对于频频违法的排污企业,则要加大执法力度,高限处罚,增加其违法成本,让其感到“得”不偿失。
人无完人,完美的企业也不存在。干部要容错,企业也要容错。探索建立企业违法主动申报、自证认罚制度,让企业主动认错认罚、积极纠错改错,同时降低执法成本。对企业的认错纠错行为予以充分肯定和大力宣传,让守法成为企业的自愿,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守法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