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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 进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十三五”时期,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同时,也要看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立足新发展阶段,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抓紧抓实“三农”工作,特别是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进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其中,如何充分发挥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是一个重要课题。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金融的有力支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并将其作为“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可见,我们需充分认识金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推动乡村振兴的进程中用好用足金融的力量。
当前,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不高,已经成为制约做好“三农”工作和推动乡村振兴的痛点、难点。金融服务农业现代化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领域,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三农”倾斜,才能为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供更多保障。与此同时,农村农民对多元化、多层次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也日益迫切,现有的金融供给难以满足其实际需要。对此,要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三农”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的金融需求。
一是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市场体系。农村金融服务市场涵盖了信贷、保险、期货期权等多个领域。农村金融服务市场体系越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水平就越高。目前,银行在涉农业务方面的积极性不强,农业保险整体发展和保障水平仍不高,期货期权市场与普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联系尚不紧密。与乡村振兴的现实需求相比,农村金融服务市场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对此,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强服务“三农”的意识,使其发挥网点网络、资金和涉农业务经验的优势,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和信贷渗透率。需强化农商行的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地位,加快推进村镇银行的有序发展,积极发挥其他机构的有益补充作用,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渠道;进一步认识农业保险的重要性,针对农业保险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风险损失和保费负担等问题,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加强涉农保险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科学确定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机制,拓宽财政补贴险种,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充分利用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分散的功能,推动各类农产品期货品种的开发和上市,积极发挥金融工具稳定农业发展、保障农民利益的作用。
二是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三农”倾斜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随着农业新业态快速发展,农村信贷需求呈现出长期化、大额化、多元化的趋势,但现有的金融供给尚难以适应这种需求的变化。由于农村金融市场具有低收益、高风险的特征,金融机构向农村大规模投放信贷资源的主动性不足。对此,需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
可考虑对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涉农信贷业务加大政策支持,实施差别化监管,适当提高涉农业务的风险容忍度,适度加强涉农贷款投放指标的硬性约束;积极发展政策性涉农贷款担保,有效降低信贷风险,促进涉农信贷交易便利化,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融资担保体系;推动政府债券向乡村振兴项目倾斜,支持地方政府根据公共基础设施和优质产业项目的资金需求,发行乡村振兴政府专项债券。
三是稳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进农业信贷、担保、投融资等方面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是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融资需求的现实需要,也是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当前,农村金融产品品种少,金融服务也相对滞后,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任务仍较艰巨。
具体来看,可针对农村资源特色,加强涉农金融产品的研发设计和服务供给,重点围绕农业产业化、乡村特色产业所形成的产业链、供应链,稳妥开发供应链金融产品,加大对链条关键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完善“三农”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支持污染防治、清洁能源、节水、生态保护、绿色农业等领域;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依法合规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加速推进数字技术应用,支持金融机构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运用到“三农”金融服务中,解决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和信用风险等问题。
四是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一方面,应在“硬件”上下功夫,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应在“软件”上下功夫,解决好信用信息不对称、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存在短板等问题。
要全面提升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水平,推动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的普及应用,推广符合农业农村农民需要的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产品,同时提升服务点的网络价值;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加大守信激励与失信惩处的力度,培育农村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风尚;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在规范金融机构业务行为、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的同时,加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力度,增强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陈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