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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佑勇(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
民之所向,政之所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科学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体现了真挚的为民情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
进入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我们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树立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系统研究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织密法治之网,强化法治之力,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建设在身边、有实招、见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公平正义是人民的期盼,也是法治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坚持法治为了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个重要着力点就是把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期盼落实到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上。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体现公平正义的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加平等、有效地实现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基本政治权利,以及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广泛权利与自由,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我们深深扎根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就可以获得无穷的力量,风雨无阻,奋勇向前。”我们要坚持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才能保证人民享有最广泛最充分的民主权利。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人民对法治建设的参与程度,影响着法治发展的进程及其广度和深度。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我们要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依法保证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广泛持续深入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之中的创造伟力,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通过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