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作者:田丹宇(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
气候变化带来的巨大危害已是不争的事实,全球气候治理是各国共同面对的话题。全球气候治理涉及各国重大核心利益,最终目标是形成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合作机制。多年来,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
从国际形势来看,20世纪80年代末,各国开启了关于全球气候治理的谈判进程。从1992年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1997年达成《京都议定书》,再到2015年11月30日达成《巴黎协定》,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确立了2020年后“自下而上提出国家自主决定贡献”“定期开展全球盘点、不断推动各方强化行动”的全球气候治理模式。我国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巴黎协定》达成和生效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从国内政策来看,我国应对气候变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2007年,国务院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相继成立了以行政首长为组长的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2018年,应对气候变化及减排职能划入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国务院随后也调整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扩充至30个部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相互配合、各地方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我国积极制定相应政策,进行履约行动。在顶层设计上,制定国家方案、发布专项规划、出台适应战略。在管理措施上,开展目标责任考核、组织试点示范、建立统计核算体系。在减碳方式上,注重节能降耗、造林增汇、优化能源结构。在公众参与上,确立国家低碳日、引导低碳消费、开展宣传培训等。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的法律框架不断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引领作用初步显现,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持续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绿色投融资等制度发挥出保障作用。
通过广泛动员,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已深入人心。当前,在碳达峰碳中和宣传方面,我国在国际上应对气候变化的表态和行动得到了积极宣传,对内宣传也要更加重视起来。要从各说各话、各显其能的阶段,转变到形成权威定论、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的阶段。
注重介绍行动路径,借鉴国内外经验。多介绍国外已达峰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包括国外弃煤、动员公众参与、引导低碳生活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多介绍低碳试点地区、已达峰地区的制度建设经验,打造地区经验交流平台。比如,在当前开展地方低碳试点过程中,可以关注社区好的低碳宣传做法,关注碳积分制度、碳币、碳普惠制度的应用以及低碳生活方式等。
应对气候变化范围广泛,应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做好广泛的宣传。建议从增进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效果的角度,介绍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污染治理方面好的经验做法,探讨发挥系统合力,用好组合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