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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晓壮(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特征,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近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就促进共同富裕确立了“施工图”。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取得实质进展”的一个显著的数量化标志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不仅对推进共同富裕意义重大,而且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和国家长治久安,构建新发展格局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核心要义,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党的十九大对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两阶段”战略安排,第一阶段实现“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第二阶段“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决议首次将“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表述作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重要内容,同时提出“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目标要求。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就扎实促进共同富裕的现实基础、重大意义、基本原则、要求条件等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由此可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具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功能。共同富裕的社会一定是中等收入群体占多数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以中产阶层为主的政体是最符合正义原则的,是最稳定的”。中等收入群体作为经济发展的稳定受益者,他们对社会秩序和主流价值观认同感较强,比较理性务实,一般不希望看到既定社会秩序受到破坏,对社会能起到稳定器作用。贫富差距悬殊和两极分化,必然导致社会的撕裂和动荡,从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最终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由此可见,一个社会中如果大多数人都是受益者,那么这个社会也是一个有希望的社会,大多数受益者其自身社会态度必然具有温和性,充满理性而不是非理性,而且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可以有效防止贫富差距悬殊和两极分化,有效弥合社会裂痕。因此,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具有“稳定器”或“缓冲器”的社会政治功能。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扩大内需,构建新发展格局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根基。大国经济的重要特征,就是必须实现内部可循环,并且提供巨大国内市场和供给能力,支撑带动外循环。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发展,我国经济快速成长,国内大循环的条件和基础日益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持续发展、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是中等收入国家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必经的阶段过程。而转方式调结构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同一个阶段过程的两个侧面,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基础建设、新型产业、服务业等中,在有着14亿多人口的民生基本需求中,更在已有4亿多并日益增加的中等收入群体所形成的全球最大最有潜力的市场中。随着向高收入国家行列迈进,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持续扩大,由此将形成巨大的市场需求潜力,必然扩大内需消费,形成内部循环,进而带动外循环,推动新发展格局渐成。由此可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不仅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有效措施,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一环。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就在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这一着力点。与世界其他国家实现现代化相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最突出特点是,这将是中国14亿人口实现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这将是中国实现全球最大规模中等收入群体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