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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万祥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知识产权事业未来15年发展目标,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注入强大政策驱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进入新发展阶段,如何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强国?纲要突出强调质量引领,法治保障。
以质量为引领,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必然要求。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不仅是数量的对比,更是质量的竞争。截至今年6月底,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有效量达245.4万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专利储备不断加强。从知识产权收入在贸易总额中的占比看,我国正逐步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
从追求数量到提高质量,由知识产权大国迈向知识产权强国,政府决策和激励措施十分重要。纲要明确完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围绕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制定实施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等,一系列举措必将激发市场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以保护促发展,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要有完备法治保障。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如何保护知识产权这类无形财产很关键。纲要将“法治保障、严格保护”列入四大工作原则之首,充分体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导向,明确政策方向,健全制度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例如,纲要提出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法律制度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立法;提高保护标准,全面建立并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等。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对创新创造的最大激励。随着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通过落实“严保护”标准,构建“大保护”格局,追求“快保护”效果,坚持“同保护”原则,知识产权保护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放的重要作用将进一步释放。(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