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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振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联席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在“去全球化”“逆全球化”思潮影响下,当前部分外资企业受地缘政治压力,特别是美国主导的“去中国化”影响,加之自身竞争能力有所减弱等原因,对中国直接投资的势头有所放缓,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出现撤出和减资的情况。回溯以往,外资企业对中国的改革开放,对中国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对中国产品竞争力提升,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需要正确认识其历史作用。展望未来,尽管历史在推进,外商在华投资所处的背景有所改变,但外资企业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没有变。比如从技术溢出来看,对于国外前沿技术的引进与利用,无论在时间上还是效率上,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均明显优于进口或者自我研发的方式。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的利益,实现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是实现中国经济发展的必要路径。中国的政策当前明确表达出了这种态度,并做出了一些踏踏实实的工作,无论最终效果如何,这种舆论氛围本身就是一种很好的破题,也是对自由贸易基本原理的捍卫。
不能将同外资往来与不爱国挂钩,外资的营商环境还有进一步优化空间。当前对于外资企业的认识和态度,社会上出现有的杂音,很多看法和观点也不是很冷静,一些观点简单地把在外国企业工作或购买外国商品与不爱国挂钩。另外还有一些观点,错误地将出口理解为对他国的恩惠,特别是中国对于美国的恩惠,认为没有了中国价廉物美的产品他国便别无选择。中国作为一个贸易大国,出口依然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出口本身是建立在互惠的基础上,有必要加强公众对于出口的正确认识。从出口企业角度看,订单是一切竞争力的来源,也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凡是对产品和服务形成需求的客户,都应该秉承友好的态度予以对待。同时,要引导舆情和社会思潮,进一步优化外商企业在中国的营商环境。
正确认识企业出海的背景和原因,避免扣以“资本外逃”的帽子。从企业出海的类型来看,可以分为“被动出海”和“主动出海”两大类。对于被动出海,主要是受当前美国主导的脱钩断链与“去风险”的影响,很多外资企业在美国政府的压力下逐步减少对中国的投资,甚至在其他国家重建产能。其中,一些在产业链中处于优势地位的核心外资企业要求中国上下游企业也进行产能转移,主要涉及手机、汽车等相关领域。此外,我国还有许多优秀的制造业企业主动出海,通过在海外投资建厂,能够更贴近海外市场,绕过不理性、不正当的贸易壁垒。同时,我国企业出海目的地国家普遍选在生产要素和人力成本比较低的国家,有助于降低生产和经营成本。无论对于哪种类型的企业出海,我们均需要正确认识和看待,需要明确企业出海不等于“资本外逃”。从国际经济的发展轨迹看,企业出海也是一个必然趋势。若不能正确看待企业出海,那么就无法正确认识外商直接投资,因为外商直接投资本质也是国外企业出海中国进行投资的表现。
企业出海意义重大,有助于巩固我国的供应链优势,也有助于稳定我国的经济增长大盘。当前我国在供应链方面仍具优势,但中国企业也面临较大的潜在威胁,即欧美国家正在逐步减少对我国的供应链依赖,在其他国家推动所谓的“中国+”战略,若我国企业不及时跟进出海,原有的市场份额便会由他国企业慢慢填补。另外,只有中国企业一直活跃在全球供应链体系内部,才能够分享全球产业链升级发展的红利。企业出海也是可以上升到国家利益层面的举措。以日本为例,上世纪80年代日本在泡沫经济破灭后经历了长期的缓慢低增长,过去30年间日本实际人均GDP年均增长率不足1%,但日本企业通过海外投资和运营,积累的海外资产规模持续扩大,GNP(国民生产总值)不断上升,日本在全球的投资收益对于稳定企业发展、稳定日本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当前中国企业出海的意义超过往常。我们应当在宏观政策领域对企业出海给予鼓励和支持,同时在社会舆论方面给予正确的引导,相关学者应当客观理性地向社会发声,避免错误的思潮蔓延,不断为我国的外贸与经济争取更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