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作者:田莉(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系副系主任、教授,土地利用与住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城市更新在“十四五”期间成为国家的发展战略。2021年12月,住建部、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近期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也将“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作为四大行动之一。随着我国整体发展战略的转型,新的增量扩张已经难以为继,城市更新承担了扩大内需、拉动投资、改善民生和优化环境的重大任务。
城市更新中“政府—市场”主导模式面临挑战
过去这些年,在城市更新过程中,政府和市场关系出现了某种程度的摇摆。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期住房改革到2015年,都是房地产主导的市场化更新改造,拆除重建,通过增加容积率、开发强度实现融资。2017年之后,政府开始大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住建部的统计表明,2019年至2023年,全国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2万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4000多亿元,地方上基本是按照政府主导投资的模式来推进的。随着地方财政压力日益加大,这种模式逐渐难以持续。
近年来,即使在市场化程度非常高的广东,也发生了城市更新模式的转型。以广州为例,广州2008年至2015年都是市场主导的城市更新,到2016年之后,开始引进政府+国企主导的微改造模式。近年来国企主导的趋势在广州、深圳越来越普遍。
然而,政府+国企主导的模式在今天面临着挑战,通过增容来进行房地产开发带动的城市更新模式已经难以持续。老旧小区改造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依靠政府主导或者市场主导的模式都难以为继,就迫使我们把目光转向社会力量,这就是为什么过去这几年城市更新当中,原拆原建、自拆自建的模式逐渐引起重视。但社会力量主导的更新模式,也面临着非常多制度和管理上的瓶颈。比如,土地一级市场的管理,导致自主更新的路径长期闭塞;另外,在规划的实施上,目前的管理和自主更新的衔接还存在着很大的断层。所以,可以加强实践探索,同时从理论、管理、制度全方位来进行改革创新。
原拆原建的实践与启示
近年来,北京、四川、浙江、广东等地逐渐开展了原拆原建的实践。以杭州的浙工新村为例,居民以浙江工业大学的教职工为主,完成原地的拆除重建后,物业价值得到显著提升,这当中政府专项资金占11%左右。北京的案例位于西城区桦皮厂胡同,政府也有补贴。这个模式的推广要看政府的财力状况。除了政府补贴的项目以外,北京也有很多城中村自我改造、自我更新的成功案例。
整体来说,国内的实践还不能称之为“模式”,就是一个一个的试点,还未形成制度、政策各方面的保障。国际上,通过社会力量赋能城市发展与城市更新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模式。如很多西欧、北欧国家的住房合作社实践。政府对自建住房给予税收、贷款上的支持等,并且从政策和制度层面予以保障,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住房负担。在德国,自建的住房占比高于政府提供的社会住房,很多居民通过住房合作社解决了住房需求,而不是依赖政府的保障房,这降低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社会力量赋能城市自主更新的路径
在我国,目前原拆原建式的更新,在很多地区主要采取的还是政府大量投资的模式。未来要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应该加强社会和市场的结合,充分地撬动社会资本。社会力量的改造如果成为第三条道路,就要从“大政府”的逻辑走向“强政府”,当中需要克服一系列的制度障碍。
促进社会力量主导的城市更新,需要从赋权合作的机制、放松规划管控,从专家支持、相关的法律等方面入手,形成全方位的制度和政策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