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治理现代化、制度优势、初心使命、民族共识、房地产市场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李海青:加快推进治理现代化,为改革发展提供稳定高效的制度体系】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李海青指出,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已经走过了建立和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前半程,而后半程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正是基于这一深刻的规律性认识,日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新时代的制度建设作出了顶层设计与战略部署。需明确以下几点。首先,加快推进治理现代化是改革深化拓展的根本要求。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这种情况下,在相关制度的设计与安排上就不能单打一、片面化,而是要做好制度之间的统筹谋划、整体协调与系统配套工作。其次,加快推进治理现代化是应对风险挑战的有力保证。面对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复杂敏感的周边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就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发展提供稳定高效的制度体系,运用制度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再次,加快推进治理现代化是改革设计落实的重要保障。改革的推进一方面需要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切合实际的顶层设计与整体思路;另一方面也需要有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来落实改革思路,具体化顶层设计。
摘编自《光明日报》
【孙来斌: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研究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孙来斌认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要部署,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进一步夯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根基。一是把握制度守正创新的辩证法。要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二是提高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在实践中,应避免孤立的“单打一”,而要打协同的“组合拳”,增强各项制度的关联性和耦合性,防止畸重畸轻、单兵突进、顾此失彼。三是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
摘编自《人民日报》
【岳凤兰:准确把握新时代践行初心使命的关键】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岳凤兰表示,我们必须坚守理想信念之魂,把初心化作自己的追求,把使命化为自己的担当,以奋斗的姿态迎接新挑战,实现新作为。首先,新时代践行初心和使命,要坚持人民立场,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筑牢党的执政根基。党员干部一定要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要求,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中,再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其次,新时代践行初心和使命,要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推动党员干部加强思想修养和理论学习。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联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联系本职工作,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再次,新时代践行初心和使命,要敢于担当作为,勇于攻坚克难,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我们既要敢于直面现实问题,积极主动进行谋划;还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精神抓工作、干事业,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
摘编自《经济日报》
【杨彬彬:“四共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持久内在动力】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杨彬彬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凝聚起最广泛的民族共识,为此,就要不断增强整合共识资源的能力。首先,构建道路共识确保正确发展方向,不断增强坚持中国道路的战略定力。要增强传播力,坚持内容创新与形式创新相结合、主体革新与媒介转换相融合;要强化说服力,从受众视角出发以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理论和成果增进道路认知;要提高认同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发展中及时回应民意诉求。其次,构建理论共识奠定坚实民意基础,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要维护人民群众认同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成果的共识资源,最为核心的就是改革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人民群众利益的契合度。再次,构建制度共识提供根本制度保障,不断增强中国制度的时代适应性。要发挥共商优势,引导共治自觉,激发共建能力,提高共享能力。最后,构建文化共识营造良好文化氛围,让中华文化展现时代价值。加强传统文化资源与现代文化资源深度融合,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发扬中华文化兼收并蓄优良品质,拒绝排斥性分歧,构建包容性共识。
摘编自《中国教育报》
【陈涛:坚守房住不炒底线,落实“一城一策”要求】
陈涛认为,依靠房地产刺激地方短期增长代价极为高昂,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方向背道而驰,决定了地方政府必须要坚守房住不炒底线,认真落实“一城一策”调控要求。一是加快建设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整合房地产交易、登记、税收、金融等信息,从宏观上深入把握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从中观上动态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从微观上准确定位房产交易流转。二是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结合地方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加强房地产市场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严厉打击炒房行为。三是有效引导房地产市场理性交易。在土地出让环节,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拿地,避免出现“地王”。四是大力推进地方房地产市场运行规划。在房价涨幅明显偏高和房价高位运行的城市,着力调整商品房供应结构,支持刚需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在房价低位徘徊和供过于求的城市,要合理去库存。五是构建完善地方房地产调控协商机制。加强住建部门、发改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六是从严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中央有关部门加强地方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推进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全国联网,建立调控工作评价、考核和问责机制。
摘编自《经济参考报》
(光明网记者 赵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