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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如何滋养法治

  【本课主题】

  道德如何滋养法治

  【主讲嘉宾】

  李建华,湖南城市学院党委书记、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科学评议组(哲学)成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伦理学与公共事务》主编。主要从事伦理学、公共管理学、政治哲学、高等教育管理研究,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440多篇,出版著作40多部(含主编、文集、译著等)。曾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3项、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8项,曾获湖南省首届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优秀成果1等奖,第六、第七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第四、第十届、第十一届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等奖、第六、第七、九届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3等奖等奖励。《行政伦理学》获国家精品课程。主编有《中南大学伦理学研究书系》、《社会与政治哲学丛书》、等大型学术研究丛书。

  【精彩论述】

  道德如何滋养法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道德是法治精神塑造的伦理基础。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法治具有道德维度。法治必然以合道德性为前提,法治精神必然以伦理价值为导向。法有善法与恶法之分。人类历史证明,法治一旦失去价值方向,就会向恶法转变,会对社会生活产生严重威胁,甚至引发灾难性后果。为了确保法律成为良法,需要加强立法伦理建设,强调道德观念和伦理制度、立法者的道德素质对立法的影响,将中国优秀传统伦理、人类文明、核心价值观作为现代立法的价值思考资源。

  二是德治为法治精神培育提供心理机制。培育法治精神,树立牢固的法治观念,形成深厚的法治意识,人们内心需要有一个心理支撑条件——敬畏感。而这种敬畏感的培养,需要基于正确的法律认知、深厚的法治情感和坚定的法律信念,这些正是我们所缺乏的,而道德恰好为上述法治精神的内化提供了通道。

  培育法治精神的首要环节是帮助人们建立法治认知。法治精神所包含的价值要素与公民道德知识体系高度契合。这种一致性帮助人们将法治内容纳入道德认知结构之中,从而实现法治认同。法治精神培育的第二个环节是法治情感的培植。道德文化、道德体系决定了人们的行为模式,会形成相应的风俗、习惯。它们为人们带来了日常生活的道德体验,并在体验中孕育道德情感。法治精神的道德认知与道德情感共同作用,进而建立、强化法治信念。

  三是道德为法治精神实践提供内驱动力。法治精神的实践可以分为执法与守法两方面。将法治精神贯穿于执法过程,要求执法者必须依法行政、服从法治权威,彰显社会主流价值,实现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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