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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习近平文化思想、进博会、现代化产业体系、共同富裕、数据安全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陈祥健:习近平文化思想表明我们党的历史自信、文化自信达到了新高度】
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祥健指出,习近平文化思想秉持对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笃信坚守,是对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源于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坚定自信,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光辉典范;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是新时代党领导文化建设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不断深化对文化建设的规律性认识,以更加系统宏阔的战略部署、更加有力的创新举措,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人民至上相统一,既坚决贯彻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原则,把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确保党中央关于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又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精神生活需要。坚持自信自立与守正创新相统一,既坚持把国家和民族的文化繁荣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又在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丰富拓展现代文化内容中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推动理论创新和理论创造实现新跃升。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既聚焦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挑战,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又锚定建设文化强国目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奋斗的磅礴力量。坚持增强斗争本领和增强国际传播能力相统一。既要在斗争实践中增见识、练胆量、长本领,又要有胸怀天下的博大胸襟,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促进文明交流互鉴,为全球文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摘编自《光明日报》
【桑百川:以进博会为窗口,中国将始终是世界发展的重要机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桑百川认为,纵观世界经济发展史,世界上罕有主动扩大进口的贸易政策主张和国家实践。无论是最早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基本理论“幼稚产业保护论”、作为全面实现贸易保护依据的“萌芽经济论”、从资源配置的视角为贸易保护寻找理由的“未利用资源论”,实行结构性关税政策主张的“有效保护论”,还是“战略性贸易理论”,已有的贸易保护理论始终没有跳出限制进口、鼓励出口的思路。贸易保护虽然有其特定的作用,但对经济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其不仅损害了贸易伙伴国的利益,而且任何保护措施过度或保护时限过长也会对本国的经济发展、经济效率造成负面影响,还可能招致报复性保护措施,陷入贸易战,恶化外部经济环境。在此背景下,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始终主动实行扩大进口的战略和政策,连续举办进口博览会,主动扩大进口,堪称创举,为国际贸易提供了全新的实践,也是国际贸易理论的重大创新。
摘编自光明网理论频道
【刘世虎:加快建设具有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省政府研究室理论研究基地主任刘世虎表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推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建设具有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明确了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特征。我们要深刻把握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智能化特征,紧紧围绕推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不断提升产业发展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中的位置,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一是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着力培育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全力攻克“卡脖子”难题。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对接,加强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二是要着力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未来网络通信、第三代半导体等未来产业集群,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是要大力推进产业跨界融合。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间、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之间互动相长、融合发展。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服务平台、示范载体和标杆企业。推动产城融合发展,支持不同区域围绕产业发展实际,谋划城市(际)交通、高校院所和公共基础设施布局,形成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的发展态势。四是要完善现代化产业政策体系。推动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统筹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增强产业政策协同性。
摘编自《人民日报》
【艾四林、李函珂:完整、准确、全面理解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要求】
清华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艾四林、李函珂指出,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完整、准确、全面理解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要求,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首先是保持战略定力。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面临诸多挑战。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自然资源禀赋差别之大在世界上是少有的,对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要充分发挥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做好共同富裕的顶层设计。既要做好系统推进,构建关于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因时因势、因地制宜设置阶段性任务,也要做好重点突破,实现各阶段发展目标,制定针对性政策安排。其次是激发内生动力。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须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善于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充分发挥亿万人民的创造伟力。再次是增强发展实力。进入新发展阶段,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一方面,要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经济发展质量提升,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另一方面,要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就需要始终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同时,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尽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最后是发挥制度潜力。要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摘编自《经济日报》
【刘为军:以科学立法织密数据安全保护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法治协同创新中心教授刘为军表示,当下,大数据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各大领域,给企业、政府和社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会,但同时也因附随的数据安全风险而备受瞩目。在做大做强大数据产业的同时,必须筑牢可信可控的数据安全屏障。尊重产业实际和客观规律,以科学立法解决发展与安全、强化赋能与限制赋权的双重需求,为数据流通保驾护航,织密数据安全保护网,具有紧迫性和可行性。一是持续释放大数据技术赋能效应,以专门立法形式推动产业升级,解除数据流转和利用中的非必要束缚,提升我国大数据产业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优势。二是不断压缩技术赋权空间。要防范科技活动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警惕不法者将先进科技用于违法犯罪,保证科技创新的正确方向,但同样要防止监管者利用先进科技越权作为。三是提高对大数据应用“失能”者的救济力度。针对大数据技术应用中的误差,建立类似于接诉即办的简便救济程序,保障因大数据应用失准而“失能”者的合法权益,才能使大数据技术应用真正惠及每一个普通公民,谨防人的基本权利被数据标签淹没。在法治框架下,更主动地拥抱和更负责任地审查新技术,在技术赋能和技术赋权之间,坚定支持技术赋能,以更先进技术和更好制度限制技术“法外赋权”,才是以立法监管以大数据技术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的最佳选择。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报》
(光明网记者 刘梦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