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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会钧(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意如(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出发,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立足我国生态环境的特点,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需从以下三方面采取行动。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方式转型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既是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破解发展难题的重要策略,又是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指引。
一是要坚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立足时代背景,反思西方高度发达的工业文明所带来的生态环境高度污染、自然资源过度耗竭的生态危机,坚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
一方面,加快形成我国生态文明话语,坚持“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真谛,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的生态理念。
另一方面,以问题为导向,遵循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发展的主要原则,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突出问题的解决方法,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服务能力等生态战略任务,集中力量解决“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发展与保护”等重要矛盾。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促进形成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双向共赢的新发展格局。
二是要坚持健全绿色发展生产体系。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电力供应系统和清洁发电体系,绿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在改变原有粗放型生产方式,持续推动传统重化工业绿色化改造的同时,要推动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提高产业绿色转型的牵引作用,加快促进高碳产业向低碳产业转型,努力实现绿色产业化和产业绿色化发展。特别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战略,目前,我国在《2022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排名为11位,已经连续十年稳步提升。未来,我国要不断加大对绿色科技创新的支持和投入力度,强化科技创新的引擎作用,推动绿色产业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深度融合,依靠科技创新突破绿色发展技术瓶颈,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培育新模式、新业态。
三是要坚持推进绿色消费。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研发优质绿色产品,提高产品竞争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政府可通过制定绿色消费促进政策,规范绿色消费市场,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优先全社会绿色要素流动和优化配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煤炭消费持续降低,能耗强度累计下降26.4%,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稳居世界第一,以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绿色家具、共享商品等为代表的绿色产品规模逐步扩大,绿色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持续提升。应进一步实现政企联动促绿色消费,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消费,引导人们形成良好消费习惯,营造绿色文明的消费环境。
坚持绿色系统治理,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
生态环境治理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我们党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通过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从根本上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问题。
一是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系统治理。主要是做好生态系统风险评估、动态监管及逐级修复工作。在评估中,政府牵头成立相关专业评估机构及团队,对现有生态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科学设置生态系统评估方法和修复标准,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治理方案。在监管中,把绿色技术、精密仪器、信息化手段广泛运用于治理全过程,实时动态调整治理方案,真正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分类施策,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杜绝经验主义、形式主义的现象发生。在修复中,遵循生态系统内在发展规律,整体推进补植补造、退耕还林、水源保护、土地整治、矿山复绿、沙化修复等工作,分类逐级解决生态环境疑难杂症,“不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各管一摊、相互掣肘”。2022年,我国持续推进44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全国耕地净增加约130万亩,全年整治修复海岸线60公里、滨海湿地2640公顷、营造和修复红树林519公顷。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系统治理为加快恢复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能力、自我完善能力提供保障,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是要统筹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目标,坚持贯彻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据统计,2022年1-12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6.5%,重污染天气比例首次降至1%以内,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87.9%,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81.9%,江河湖泊面貌实现根本性改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江河湖海全流域生态治理、土壤新污染物治理等专项行动已成为生态系统治理品牌,加速释放人们对优美生态环境需求。在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中扎实深入推动污染防治工作,真正做到污染防治成效取信于民,进一步提高污染防治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合法性。
三是要统筹多元主体力量协同共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打造开放型绿色治理系统,加快构建绿色治理多元共治新格局;强化企业的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参与绿色治理市场化,将企业环保行为与利益挂钩,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环保活动;培育环保社会组织的补充作用,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生态治理渠道;增强公众的主人公意识,鼓励公众通过座谈会、听证会、专家咨询、投诉窗口、建议平台等渠道依法有序参与到生态系统治理中,把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健全绿色生态制度,夯实现代化建设基础
制度体系是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纠纷等关系的有效途径。
一是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立足现代化建设特点,以环境保护法为总领,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资源利用等法律为主干,以各类行政法规为补充,搭建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及时将碳中和、气候变化、污染防治、绿色低碳等内容广泛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中,全面增强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整体性、协同性。目前,我国现行环境资源领域法律有30多件,务实管用、严格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
二是必须全面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和赔偿制度。要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妥善处理好自然资源产权弱化、权益模糊、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依法依规推动可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对需要严格保护的自然资源,禁止开发利用。地方在自然资源的使用上既要做到充分发挥其价值,又要确保安全监管不放松,确保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据统计,2022年,全国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用地案件5.0万件,涉及土地面积3.3万公顷,同比分别下降40.0%和68.6%;共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3093件,同比下降21.9%。同时,地方党委和政府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积极推动本地区自然资源赔偿工作稳妥、有序进行,重拳整治违法违规使用自然资源的行为,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按照“谁损害、谁承担修复责任”原则,确保损害责任主体修复至生态环境受损前的基线水平,或开展替代修复,实现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等量恢复。
三是必须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强化对有关政府、部门及其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问责,将环保考核与相关政府、部门及个人的年度考核直接挂钩,跟进奖罚并举配套措施,对考核优秀者予以嘉奖,对考核不及格者进行惩罚,并追究责任。压实审批部门进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责任;压实执法部门统一监管、精准执法的责任;压实司法部门精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震慑环境违法行为的责任;压实考核评价部门考评真实有效的责任,并继续发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警示作用,确保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具体落实到位。特别是抓好地方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严守生态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