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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玉明(中共河南省委政策研究室);陈凌(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源自劳动人民的生产生活实践,承载着千年的文化记忆,其中蕴含的经济、人文、生态等价值能够为乡村全面振兴持续赋能。积极探索非遗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的实践路径,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对于建设农业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挖掘非遗市场价值,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立足资源禀赋培育非遗特色产业,加强创新设计和跨界合作,推动传统元素的现代表达。比如,将洛阳唐三彩、浚县泥咕咕等非遗资源转化为文创产品,推出“马街书会AR”“太极拳交互体验”等数字化项目,拓展非遗应用场景。创新生产方式,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助推非遗技艺升级焕新,加快从传统作坊式生产向工业化生产转型,提升规模化、品质化水平。培育和扶持非遗品牌,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推广,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影响力。推动非遗和旅游深度融合,发挥非遗在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等业态中的辐射作用,带动多产业联动发展。
壮大非遗传承队伍,促进乡村人才振兴。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推动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构建政府、学校、企业、行业协同育人机制,探索师徒传承、群体传承等多元模式。扩大培训覆盖面,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传承人的理论素养和专业技能,适应时代发展需求。创新推出“寻找非遗新青年”活动,挖掘培育青年传承人群,激发年轻一代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能力。完善人才帮扶政策,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加大对传承人的补助力度。健全管理激励机制,将薪酬分配与绩效评价相挂钩,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激发非遗时代活力,促进乡村文化振兴。加强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促进非遗融入现代生活,提升乡村文化风貌。加快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非遗特色村镇和街区建设,将非遗与美丽乡村建设、农耕文化保护相结合,延续乡土文脉。丰富非遗产品供给,构建数字化传播矩阵,让更多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提高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发挥非遗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作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文化认同,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挖掘非遗蕴含的思想理念、传统美德、人文精神,融入乡村生产生活,推进移风易俗,培育良好乡风、家风、民风,引领乡村文明新风尚。
汲取非遗生态智慧,促进乡村生态振兴。传承弘扬非遗蕴含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生态智慧,推动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生态良好。践行“千万工程”经验,挖掘非遗生态价值,将非遗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打造诗意闲适的人文环境和田绿草青的居住环境,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出更多节约资源、绿色环保的非遗项目和产品,带动绿色消费,引领绿色生活方式,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共同提升。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促进乡村组织振兴。坚持党对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领导,推动基层党建与非遗保护传承融合互促,促进农村群众就业增收,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发挥非遗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引导社会组织、企业、村民等多元主体参与基层治理,提高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依托非遗开展党建联建共建,丰富党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增强党建工作的互动性和吸引力,拉近党群、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