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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共享治污、民法典、教育、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国内国际双循环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赖正均:共享治污要防止“过热”和“过冷”
赖正均指出,市场具有逐利性,完全市场化容易“一哄而上”“一多而散”。在这方面,共享单车的发展留下了很多教训。共享治污要想发展好,必须加大政府调控、监管力度。一方面要防止“过热”,集中批量上马,供过于求,大量设施闲置或者恶意低于成本抢生意,导致难以为继。监管部门应在分区域、分类别、分市场上提前规划、提前干预,紧抓审批这一环节,用好政府指导价等手段,管控好市场容量。另一方面,也要防止“过冷”。这主要是部分行业拆除或者闲置现有污染设施,建设集中治污设施成本过高导致。“过冷”情况下,往往容易产生经营单位坐地起价、服务跟不上,而中小企业的原有设施已拆除或闲置,重新建设或者利用成本高。
摘编自 《中国环境报》
孔祥俊:重视民法典的溢出效应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凯原法学院院长孔祥俊指出,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虽然以调整私法关系和规范私法行为为主要功能,但它也明确划定了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范围和界限,构成了对公权力的规范和约束。这是民法典的法律溢出效应,表明民法典不仅是民事基本法,同时也是规范和约束公权力的基础性法律。
民法典的主要价值和功能体现在权利保障和权力约束两个方面。其一,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其二,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并且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因此,我们既要就民法典看民法典,深挖民法典的内部价值,充分发挥民法典对平等民事关系的调节作用;又要跳出民法典看民法典,重视民法典的溢出效应,深刻认识外在于民法典的因素和力量对于民法典的真正贯彻实施所具有的影响力,准确把握和充分发挥民法典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摘编自 《光明日报》
徐晖:教师在全纳环境中更有利于专业发展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国际交流处徐晖指出,助教、校长、地区或主题教育协调员都是教师及其专业发展的支持者,对于他们的培训也是必要的。教师在有全纳精神的学校更有利于专业发展。学校精神是一个可以和学校文化或气氛互换的名词,指的是确切的或隐含的价值和信念以及人际关系,明晰了学校的氛围和行为指导。建立全纳学校,校领导需要有全纳的知识和理解。全纳的领导力支持和专业发展应该少一些行政干预,多一些学习和完成,应该包含有证据支持的决策和数据的使用。
王茂祥:以智能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员王茂祥指出,智能化是指利用数字技术,将分散或孤立的设备、产品、生产者、企业等以产业链、价值链等方式连接起来,形成联动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工业和信息化加速融合,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正如建议提出的,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服务型制造。制造业的智能化,不仅要注重“制造”环节的智能化,更要注重研发、生产、供应、销售、服务等制造业全链条串联起来的全面智能化。尤其是,要注重以智能化为载体,加快制造业生产方式和企业形态的根本性变革。
摘编自 光明网
杨长湧:外贸高质量发展关键在创新对外贸易是我国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是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主要途径之一。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外贸面临全球市场萎缩、保护主义抬头等前所未有的外部风险和挑战。同时,我国超大规模市场、比较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以及新一轮科技革命等也为外贸发展提供了新优势新机遇。主要建立在要素成本基础上的传统外贸发展模式已不能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这就要求外贸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变“大进大出”为“优质优价”“优进优出”,将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外贸创新来增强竞争力、稳住基本盘,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摘编自 《经济日报》
(光明网记者 康慧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