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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剑(南京大学教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院长,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锋(南京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建设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从建设自贸试验区,到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目前,全国已设立21个自贸试验区及海南自贸港,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的试点格局。为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自贸区(港),各地主动扛起“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使命担当,开放新高地“多点开花”,改革试验田“遍地结果”。这些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改革开放新高地,正逐步成为我国高质量发展的示范者和引领者,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及世界经济复苏注入正能量。
我国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率先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制度体系,打造对外开放前沿阵地,既源于国际经贸规则重构带来的外部压力,也源于国内外经济竞争形势转变引起的内在需求。一方面,2008年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治理平台出现了多边贸易体制停滞、区域合作进程加快的趋势,规则一致、竞争中立、知识产权、环境和劳工标准等为代表的边界后措施成为区域或国家间贸易谈判的主流。另一方面,随着中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也迫切需要新一轮高水平开放来倒逼国内改革的推进。自贸试验区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肩负起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重任,探索新途径,闯出新路子,在推动我国对外开放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是前瞻性、差别化、可推广性改革探索不断深化。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鼓励各地根据各自禀赋特色,开展差别化改革探索。2016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彰显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作用”。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2018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了53项改革措施,加大赋权力度。截至目前,我国自贸试验区已累计在国家层面推出278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地方层面推广了约1400项制度创新成果,对照各自总体方案,各地改革试点任务实施率普遍超过85%。278项国家层面制度创新成果中,涉及领投资管理领域76项,贸易便利化领域76项,金融开放创新领域30项,事中事后监管60项,服务业(人力资源领域)18项。其中,既有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基础性、引领性的制度变革,也有“海关通关一体化”等监管模式创新,还有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四个一”等全流程制度优化,这些制度创新成果经过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为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是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放新格局加快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从货物贸易到服务贸易,从“引进来”到“走出去”,从沿海开放到内陆开放,各地自贸试验区不断推进制度型开放举措,引领带动全国高水平对外开放。自贸试验区建设9年以来,外资负面清单不断缩减,出台了8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由最开始的190条特别管理措施,缩减到了2022年的27条,尤其是自贸区版负面清单实现了制造业条目清零,可以认为制造业方面自贸区已经做到了全面对外开放。虽然我国服务业整体开放水平相对不高,但自贸试验区近年来在科技、互联网信息、金融、教育、文化旅游、医疗养老、专业服务等服务业重点领域加快开放。例如,海南自贸港作为我国主动开放的重要平台,2021年推出全国首张跨境服贸负面清单,《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在120个左右的分部门,开放水平都超过了WTO的承诺,绝大多数甚至超过RCEP。同时,自贸试验区借助金融开放前沿阵地的优势,FT账户(即自由贸易账户)在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兑换方面率先突破,有效防范金融开放风险的监管政策和促进双向开放的举措,为我国全方位开放创造良好环境。在对外开放新格局方面,沿边自贸区通过寻找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互补优势,探索跨境贸易、跨境物流、双向投资,而内陆自贸区依托航空、铁路等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构筑内陆开放新高地,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三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速涌现。制度创新赋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化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为自贸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创新动力。2018年10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广东自贸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时强调,横琴有粤澳合作的先天优势,要加强政策扶持,丰富合作内涵,拓展合作空间,发展新兴产业。2020年1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发展更高能级的总部经济,统筹发展在岸业务和离岸业务,成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重要枢纽。在数字经济、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经济等新经济领域,各自贸试验区正以更大力度拓展新兴产业增长空间,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在跨境电商、离岸贸易、保税维修、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方面,自贸区加快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探索建立适应和引领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国际规则,为我国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在全产业链发展方面,浙江自贸试验区推进以油气全产业链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贸易便利化自由化,天津自贸试验区打造航空航天全生命周期产业链,江苏自贸试验区探索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等等,为我国产业链安全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四是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曾比喻说,“投资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外资”,强调“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重要目标就是要通过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进程中,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逐步推进政府、市场、要素环境深层次变革,在产业协同创新和系统生态培育中发挥支撑引领作用。在贸易便利化领域,通过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丰富口岸功能、推进海关监管制度创新,自贸区贸易便利化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在投资便利化领域,自贸区率先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并在全国率先试点“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破解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2021年21个自贸试验区利用外资增长19%,比全国高4.1个百分点,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占全国18.5%的外商投资,外贸进出口增长29.5%,比全国高8.1个百分点,占全国进出口比重的17.3%,自贸试验区正以优越的营商环境成为名副其实的对外开放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