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粮食安全、科技伦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数据要素市场、农业数字化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赵纪萍:心怀“国之大者”,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
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赵纪萍表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具有深邃的历史渊源、科学的理论来源和丰富的现实考量。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依靠自身力量端牢了自己的饭碗,粮食安全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是也要看到,当前我国的粮食安全仍然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新考验。我国粮食安全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粮食供求的结构性矛盾突出、粮食供给结构性矛盾凸显、粮食消费需求刚性增长和资源环境硬约束并存、未来国际粮食市场供给量不确定会引起潜在的粮食安全隐患。因此必须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确保中国饭碗主要装中国粮。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粮食安全的重大判断、重要论述,在准确把握我国粮食生产现状和粮食安全面临挑战的基础上,就保障新时代国家粮食安全进行科学、有效和长期的发展规划与设计,并具体提出相应政策措施,为持续抓好粮食安全这个永恒课题提供了根本遵循,对全面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与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迈步新征程,我们要心怀“国之大者”,持续提升粮食供给保障能力,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把粮食安全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提供有力支撑。
摘编自《光明日报》
【潘教峰: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应对科技伦理风险】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院长潘教峰认为,科学技术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的同时,也存在伦理风险。“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健全科技伦理体系。”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对我国科技伦理治理工作作出顶层设计。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对于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科技伦理治理,需要加强法律监管、政府管理,同时发挥决策咨询、科学共同体自治、社会公众参与等的作用,实现科技发展与伦理治理相互促进、动态调适。需要强化问题导向,对伦理问题较多的领域加强制度建设。压实创新主体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要加强科技伦理日常管理。发挥科技类社会团体的作用,健全科技伦理治理社会组织体系。加强科技伦理知识宣传普及,提高社会公众科技伦理意识。当今时代,科技发展迅速,需要注重前瞻研判科技发展带来的规则冲突、社会风险、伦理挑战等。加强风险预判,梳理相关问题,划定伦理红线,及时出台各领域的治理规则。
摘编自《人民日报》
【何自力: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表示,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这就要求必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和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仍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一方面,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仍存在产权保护制度不够健全、市场准入制度不够完善、生产要素市场发展滞后等问题。另一方面,政府职能转变还需要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等现象仍然存在。为此,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夯实有效市场制度基础。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市场监管,让市场配置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要着力完善经济治理,实现宏观调控创新,打造有为政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摘编自《经济日报》
【陈永伟:建设高效运作的数据要素市场】陈永伟认为,想要更好地培育数据市场,进一步提升数据要素的利用效率,必须加快相关的制度建设,解决好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领域的规则问题。要加快数据产权制度建设。以满足数据流通使用需要为出发点,分别确定持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协调好数据利用过程中的个人、企业、政府的关系。要提升数据流通交易效率。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数据流通规则,构建在使用中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探索“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交易范式,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分级分类、分步有序推动部分领域数据流通应用。构建一套基于数据贡献的数据估价体系,积极培育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与数据流通相关的市场主体的发展,为数据的交易和流通提供有力的配套和支撑。要探索数据要素分配规则。进一步加强对数据要素分配规则的探索,协调好在数据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的各方面利益。按照效率优先的原则设计数据要素参与一次分配的制度。按照兼顾公平的原则设计数据要素参与二次分配的制度。要强化数据安全治理工作。构建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数据要素治理格局,充分发挥政府有序引导和规范发展的作用,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治理。
摘编自《学习时报》
【付伟:加强农业数字化建设,推动农货变成网货】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付伟表示,推动数字经济与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对提升县域农业产业链发展质量、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形成县域工农互促、城乡互补的格局颇有意义。事实上,要推动农货变成网货,并不只是简单地将农产品直接搬到网上销售。从一些大型数字平台的实践来看,要实现农产品从“土地”到“餐桌”,必须建立标准化和常态化的供应链。可以在数字下乡的基础上,整合更多市场主体和参与者,形成更紧密的利益链条:建立农产品加工体系,通过对农产品的半加工、深加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加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仓储物流体系,扩大农产品销售范围,平衡农产品季节性波动;加强产业软实力建设,提升农业品牌影响力,补齐电商人才、经营理念以及数字素养等方面的短板。数字经济与农业产业链的互相影响、互相促进,会给县域经济和新业态发展带来新机遇。当然,要实现农业产业链的全面升级,不仅要发挥平台企业的作用,还要探索建立产业链跟当地政府、跟农户的利益连接机制,探索建立更合理的价值链分配机制,把价值留在县域。平台企业也可以通过类似特派员等途径,建立了解乡村社会、长期合作共赢的机制。各地政府也需要探索形成县域农业产业链数字化的产业治理机制,探索形成支持县域农业产业数字化的政策合力,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招商力度,加大数字农业产业园、物流园等基础平台设施的建设力度。
摘编自《农民日报》
(光明网记者 王晓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