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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慧君
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强调:“要增强内外联动,构建更有活力的开放型经济体系。”这是立足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我国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的客观要求,也是应对国际环境复杂变化,增强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的重大战略抉择。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变革;与此同时,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只有构建更有活力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深度参与国际分工,全面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才能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有效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只有因时而动、顺势而为,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才能充分发挥长期积累的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厚、市场空间广阔、产业体系完备等优势,不断开拓国际经济合作空间,牢牢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以自身的确定性应对各种不确定性,以中国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建设促进开放型世界经济健康发展。
构建更有活力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把加强顶层设计与鼓励探索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使开放型经济体系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统筹推进产业开放、市场准入、贸易投资、要素跨境流动、区域开放格局、服务保障、安全保障等领域体制机制变革与制度建设,使各领域改革相互匹配、协同发力,充分发挥我国对外开放综合优势,不断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赋予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对外开放高地更大改革开放自主权,鼓励各地区勇于探索符合当地实际、行之有效的开放发展举措,总结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使高水平开放红利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得到充分释放。
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实现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更好结合。推进制度型开放是我国主动适应国际经贸规则重构趋势、实施更深层次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国内规则与国际通行规则相互衔接,不断增强我国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重点突破、持续发力,坚决破除制约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实现从国际经贸规则的旁观者、追随者向参与者、引领者的角色转变,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中的制度性话语权。
有效协调国内大循环和国际大循环的关系,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一方面,要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疏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环节存在的梗阻,形成动力充沛、内部协调、循环通畅的社会再生产体系,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吸引全球优质资源和要素不断汇聚;另一方面,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持续深化贸易投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放宽电信、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认真解决数据跨境流动、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等问题,切实打通外籍人员来华经商、学习、旅游的堵点,畅通要素流动渠道,从而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显著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
融入世界经济是历史大方向,中国经济要发展,就要敢于到世界市场的汪洋大海中去游泳。面对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我们必须坚持依靠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加快形成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在拓展自身发展空间的同时,为全球发展作出更为积极的贡献。(张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