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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农村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对美丽中国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系统部署,提出一体开展美丽乡村等七个方面“美丽系列”建设工作,打好乡村全面振兴漂亮仗;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实施美丽乡村示范县建设行动,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到2035年美丽乡村基本建成,绘就新时代中国式美丽乡村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美丽乡村建设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深刻认识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的重大意义
建设美丽乡村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基础工程。我国是农业大国,2023年全国仍有4.8亿人常住农村,尚有超47万个行政村,农村地区占国土总面积达90%以上。现阶段,污染防治攻坚战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中之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亦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内容。因此,要锚定2035年美丽乡村基本建成的战略目标,因地制宜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
建设美丽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的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是美丽乡村的直观体现和形象表达。农村生态环境好了,田园风光、湖光山色、秀美乡村就可以成为“聚宝盆”,生态农业、养生养老、森林康养、乡村旅游才能红火起来。因此,要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持续加大乡村生态产品供给,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
建设美丽乡村是满足亿万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内在要求。良好生态环境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是建设美丽乡村、美丽中国的重要基础。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还处在治存量、遏增量的关口。因此,要加大对突出乡村生态环境问题集中解决的力度,加快补齐乡村生态治理短板,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厚植美丽中国乡村底色。
全面把握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新形势
近年来,我国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住建部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已累计建设5万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的美丽乡村,为整县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奠定了基础。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成效显著,2023年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73%,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3个百分点,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收运处理,14万个村庄得到进一步绿化美化。农业绿色转型持续推进,化肥农药持续减量增效,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4.1%,畜禽粪污和秸秆利用率分别超过78.3%和88%,产地环境明显改善。
美丽乡村建设国家部署得到加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等文件,明确美丽乡村建设有关战略要求和主攻方向。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关于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提出到2025年争取创建示范美丽宜居村庄1500个左右,打造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样板。
美丽乡村建设地方实践取得积极进展。东部浙江省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先行省份,通过20多年持之以恒实施“千万工程”,造就千万美丽乡村,探索出一条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的科学路径。中部安徽省大力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西部青海省以住房建设、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为主要内容,打造具有良好生态环境、优美田园风貌、浓郁乡村文化的高原美丽乡村。总的来看,美丽乡村实践在东中西部地区均呈现“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的良好态势,积累了好经验、好做法。
当前,美丽中国建设的重点难点依然在农村,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和覆盖面仍较低,建成美丽乡村的行政村占比仅为10%。一些地方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认识和重视还不够,“重面子、轻里子”工程时有发生;尚有近70%村庄生活污水尚未得到有效治理,污水横流、水体黑臭等问题突出;农业绿色转型任务较重,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方乡村生态系统人为受损严重,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亟待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有待加快建立;还有一些地方简单照搬城镇建设模式,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等。
面向新征程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乡村生态治理是建设美丽乡村的突出短板,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优先领域。面向新征程,各地应从实际和农民需求出发,以补齐乡村生态治理短板为重点,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导向,以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为抓手,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健全乡村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推动实现农村更富裕、生活更幸福、乡村更美丽。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中长期战略研究。锚定2035年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乡村基本建成的战略目标,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战略研究(2024—2035年),揭示美丽乡村建设的科学内涵和时代特征,提出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思路、基本原则、战略目标、战略任务、重大工程与优先行动。开展面向乡村全面振兴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路径研究,加强与五年规划的衔接,分区域、分阶段提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规划或行动方案。结合乡村人口变化趋势,编制实用型美丽村庄建设规划,优化环境设施布局、产业结构、公共服务配置,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
有力有效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农村人居环境、农业产地环境、乡村生态系统的短板和弱项,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一体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拓宽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在乡村生态治理方面,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把改善人居环境与发展生产、富裕农民结合起来,因地制宜推进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农村改厕。
加快乡村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充分挖掘农业多种功能、乡村多元价值,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推动“生态+”农文旅融合发展。注重生态环境改善与农业多元价值释放、乡土文明传承、良好生态供给等协同增益,有效融入“互联网+”“旅游+”“生态+”等新业态。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废旧农膜分类处置。
尽快启动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工作。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把县域作为美丽城市和美丽乡村融合的重要切入点,研究制定《国家美丽乡村示范县建设管理规定》《国家美丽乡村示范县建设指标体系》等文件,力争2024年底命名一批具有县域特色的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示范县(市、区)。加强国家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与地方美丽乡村创建成果衔接,逐步为达到国家创建标准要求的县(市、区)命名。建立创建激励机制,研究新设或整合设立各级美丽乡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
健全乡村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建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机制,明确地方政府和职责部门分工,完善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健全农业绿色奖补政策,推动财政资金支持由生产领域向生产生态并重转变,探索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引导农民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尊重地域差异,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统筹考虑财力可持续、农民可接受,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激发美丽乡村建设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