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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副主任)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在这场关乎人类文明存续的考验中,唯有主动应对气候变化,重构全球气候治理的底层逻辑,才能实现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展现负责任大国担当,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全球气候变化形势依然严峻
全球加速变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持续加剧。全球平均气温持续攀升,2024年已成为有记录以来最热年份。近年来,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如美国加利福尼亚野火烧毁年度面积从1972年至2018年增加了500%,2022年暴雨和冰川混合洪水泛滥致使巴基斯坦三分之一国土被淹没。据预测,如碳排放不得到有效控制,本世纪末可能升温4℃,北极夏季海冰可能在15年内完全消失,从而引发的海平面上升将使纽约、孟买等人口稠密型沿海城市遭受毁灭性打击。
气候变化导致自然生态系统压力上升。随着全球变暖幅度上升,部分暖水珊瑚礁、沿海湿地、雨林以及极地和山地生态系统已经达到或超过了绝对适应极限。气候变化正在触发一系列无法完全预测的级联生态变化,包括改变植被空间分布,破坏野生动植物生命周期,改变生态系统的组成,从而导致生态系统脆弱性上升。如2023年全球约370万公顷热带雨林遭破坏,相当于每分钟损失近10个标准足球场面积的森林。
气候变化进一步加剧社会不稳定性因素。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对各国经济发展甚至人类生存构成严重威胁,这在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中尤为明显,还会加剧不平等问题。目前全球约有33亿—36亿人正生活在极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环境中,仅2022年夏天,欧洲至少1.5万人死于热浪。2023年我国人均热浪暴露天数达16天,较历史平均水平(1986—2005年)增长两倍以上。
全球气候治理在挑战中向前推进
全球基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不断完善治理规则。2015年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巴黎协定》,提出全球长期温控目标,对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机制作出安排,标志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入新阶段。此后,2018年通过《巴黎协定》实施细则,2023年完成对《巴黎协定》实施情况首次全球盘点,2024年就新的气候融资集体量化目标、国际碳市场机制等关键议题达成“巴库气候团结契约”一揽子平衡成果。作为最早签署和批准《巴黎协定》的国家之一,中国在《巴黎协定》的达成、签署、生效和实施各个阶段发挥了关键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2025年3月27日,在《巴黎协定》达成十周年之际,中法两国发布关于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再次强调了共同应对气候危机及其对生态系统等领域影响,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再次注入政治动力。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持续深化。气候变化已成为国际社会双多边合作的重要议题。中国主动深化应对气候变化高层交往,推动双多边气候变化交流合作,在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气候行动部长级会议、“基础四国”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等框架下开展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在南南合作方面,中国作为全球南方国家的一员,自愿持续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稳定有力的气候行动支持,2016年以来,中国已与41个发展中国家签署50份合作谅解备忘录,提供并动员项目资金超过1770亿元。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各国和主要经济体相继出台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政策文件。在减缓方面,欧盟于2019年发布《欧洲绿色协议》,提出欧洲要在2050年前建成全球首个“碳中和”大洲,2021年通过《欧洲气候法》,将碳中和目标写入法律,并出台“减碳55”一揽子计划,明确了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减少55%的目标。在适应方面,目前已有171个国家制定了至少一项国家级适应政策、战略或计划,越来越多发展中国家将适应行动作为国家自主贡献的关键组成部分。中国印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系统谋划当前至2035年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明确我国中长期适应气候变化目标任务。推动强化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开展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呼应广大发展中国家对适应气候变化的高度关注,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已形成不可阻挡的全球趋势。面对全球气候危机加剧、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等多重挑战。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各国普遍着眼于强化气候灾害预警、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气候适应性农业、水资源保护、生态资源保护与修复等行动。大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深入推进海域综合治理和美丽海湾建设行动等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国际社会还关注运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等措施手段,协同促进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并维护全球生态系统安全稳定。
全球气候治理任重道远。面对持续加剧的全球升温趋势,必须意识到即使各国均有效完成国家自主贡献和碳中和目标,《巴黎协定》设定的目标依然存在挑战。发达国家到2020年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的承诺未能兑现,到2035年每年提供3000亿美元的承诺缺乏落实路线图,且也只能弥补发展中国家资金需求的一小部分。以适应气候变化资金为例,2022年流向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公共适应资金为280亿美元,远不及适应资金缺口(估计为每年1870亿至3590亿美元)。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普遍不健全,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
在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中贡献中国力量
积极引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多边进程。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加强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气候治理体系。全面完整有效地执行《巴黎协定》,落实中法关于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等相关目标任务,继续与美国有志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所有方面广泛合作,鼓励欧盟和其他发达国家坚持科学与责任,加大减排力度,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做好中国气候资金和全球1.3万亿美元气候融资路线图研究,提高南南合作和“一带一路”等国际气候资金透明度,为维护全球生态安全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撑和保障。
持续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力度。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改革要求,推动将气候适应统筹纳入国家与区域规划,强化气候韧性理念,实现生态修复与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机融合。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适应气候变化,系统性提升自然—社会复合系统的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重点领域和关键区域气候韧性。继续做好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提升科技支撑力度和技术创新能力。加强气候变化影响风险评估,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脆弱生态系统监测预测体系,加强数据资源集成共享和综合开发利用,加强极端天气事件影响风险指标体系研究,构建分领域应对气候变化技术体系,突破气候治理关键技术,构建技术赋能+多层次全链条管理闭环,实现数字化气候治理。开展基于未来长期气候变化情景的技术研究和储备,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应用和转化推广。
大力增强能力建设和公众参与意识。做好政策解读和民意反馈,凝聚共识和公众参与力量,通过多种媒体传播方式,努力提升公众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编制出版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教材、手册、海报、宣传片,开展气候变化科普宣传活动。动员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学者加入志愿者队伍,加强气候变化灾害警示教育,形成全民共同参与气候治理、维护生态安全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