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记者李澍)2018年8月18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特别委托的重大项目“中国社会法系列研究”在京举行首次研讨会,正式启动该项研究。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社会法系列研究”首席专家郑功成教授主持此次会议。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陈百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司长芮立新,中国社会保障学会荣誉理事、北京大学教授贾俊玲,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教授童星、浙江大学教授何文炯,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社会救助分会会长、南京大学教授林闽钢,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鲁全和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西北大学、贵州财经大学等有关研究人员3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现场
郑功成指出,以社会保障法律、劳动法律以及不同群体权益维护法律等为主体内容的社会法部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七大部门之一,社会法领域的法制建设最贴近老百姓生活,也关乎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民生权益,但我国社会法领域立法滞后,不仅在社会救助法、社会组织法等多个社会领域的基本法律存在空白,而且现有法律法规还普遍存在着质量不高、规范性不足、可操作性弱等问题。他表示,在我国法学界,社会法的理论研究相对于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最为薄弱,专职研究者较少且对法制建设不够重视,未形成应有的影响力。因此,加快社会法研究是十分必要、十分迫切的。他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九大已经十分明确的目标任务,而加快补齐社会法制建设滞后的短板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其中,社会保障法律作为社会法部门的重中之重,需要至少10部以上的法律才能涵盖这一领域的制度要求,不仅需要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法等一系列基本法律,还需要住房保障法、儿童福利法、残疾人福利法、老年人福利法、慈善法、社会保险基金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一系列专门法律。我国已经制定了《社会保险法》《军人保险法》《慈善法》等少数几部法律,余下立法任务十分繁重,特别需要社会保障学界与法学界共同努力推进。
芮立新全面介绍了我国有关劳动立法、社会保险立法等情况。他强调,社会法的建设过程要注意“优先补缺”,要真正反映最大多数人的期盼,保障百姓的劳动与社会保险权益,推动人力资源开发,并为之提供法治保障。他提出,要着重推动三方面的法律建设:一是推动出台《人力资源开发法》,注重人力资源的全环节开发,包括教育培养机制、人才评价机制、人才流动机制、人才激励机制等;二是制定惠及全民的基本劳动标准,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工时认定、报酬支付保障不到位、劳工休假不足等问题;三是修订、完善《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条例》等新法规,减少社会保险经办中需要的证明,简化群众办事流程,同时,努力保障基金的安全,避免错领、冒领。
陈百灵强调,民政工作涵盖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诸多领域,涉及群体庞大,但与之相关的社会法建设严重滞后,主要存在三种问题:一是法律存在空白或现有法律位阶较低,社会组织、社会福利以及社会救助均由行政法规规范,缺乏相应法律;二是法律内容陈旧,难以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三是同其他法律衔接不够等。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的深入研究,推动《社会救助法》《行业协会商会法》的出台以及《居委会组织法》《村委会组织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同时希望专家学者关注有关殡葬等方面的立法。
贾俊玲指出,要充分认识到社会法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社会法立法严重滞后的现状。社会法处于初级的立法阶段,学界对于社会法的定义也存在诸多争议,在立法过程中要注意社会法的内涵及外延,维护社会法的独立性,制定社会法的长期立法规划,并以《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劳动法》等作为社会法立法框架的主要支柱。
童星认为,社会法的建设要充分体现民生,要突出体现社会主义的公平性。社会法建设首先要梳理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再从整体化、系统化研究的角度出发,提出并完善社会法的法律体系框架。
何文炯表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下,社会法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代化法治国家。社会法的立法建设要以基本公共服务法定化为基础来推进,努力实现国民基本保障权益的法定化、社会组织权益的法定化等,重点解决兜底线的问题,推动《社会救助法》《人力资源开发法》等法律的制定和完善。
林闽钢认为,《社会救助法》立法条件已经成熟,应当成为社会法建设课题中的重点研究对象。他指出,《社会救助法》要突破《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在救助项目、救助标准、救助责任分担以及救助体系等方面的局限,同时,在立法过程中要融入“积极社会救助”的理念。
中国关系学院教授杨思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栗燕杰、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中心副教授娄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范围、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汪敏、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李志明等社会法领域的中青年学者亦做了专题发言。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社会法的性质、定位、法制建设现状、欧美国家借鉴等展开了充分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社会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且独特的地位,在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老百姓密切关注的领域,但目前社会法存在基本法律缺失、现有法律质量不高等问题,因此,加快推进和完善社会法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此次会议还成立了核心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相关研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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