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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是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代表着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再次回到了人类法律文明的最前沿。”王轶兴奋地说。
王轶是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多年来,主要从事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侵权责任法等领域的研究。
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王轶被推荐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深度参与其中,起草专家建议稿,组织和协调讨论、调研等工作。 “学说上的主张、司法解释里的内容、民事审判的裁判规则等等,如何变成民法典中的法律条文,如何发挥作用,这些都很重要。”在他看来,这部民法典,就是通过表达我们对人、家、社会、国家、人类、自然等基本问题的看法,来回应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的。
在讲述民法典相关内容时,王轶总是充满着热情,他常常结合一些民众关注的热点进行论述,相关条文的引用脱口而出。比如,高空抛物的问题,他说,这是影响人民头顶上的安全,事关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活幸福的一件大事,“民法典1254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对这一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再比如,面对AI等新技术的变革带来的新问题,他分别列举总则编、合同编、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中相应的条款,全方位进行阐释。
“从工业社会步入到信息社会,这是一次文明的转型。而我们的民法典正是直面了信息文明时代到来后的新问题。”今年5月以来,他开始参与到民法典的宣讲中,没有一天停歇,“让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民法典,这是件有意义的事情。”
能够参与民法典的编纂,对于王轶来说并非偶然。1989年,王轶考入郑州大学攻读经济法专业。当时这个专业在我国高校中刚刚开设不久,关于“什么是经济法”在学术界争论很大。“我对此也很困惑,我知道当时是没有答案的,但想深入其中一探究竟。”他写信给我国著名的法学专家张文显请教,回信中告诉他,“学好经济法要先学好民法”。“学好民法”这四个字就此篆刻在王轶心中,成为他前行的方向。在吉林大学研读硕士学位时他选择了民商法专业,在中国人民大学读博期间,他又全身心投入到民法学中,并先后跟随崔建远、王利明等导师,参与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中。
1998年,还在读博士的王轶,被导师推荐去国家法官学院给高级法官讲合同法。这件事情让王轶触动特别大。“这是一个‘输出’也‘输入’的双向过程。”他说。在他讲课期间,学员们结合自身工作提出了很多现实且具体的问题,“有些是我在理论层面未接触过的,这次讲课对我的影响太深了,我意识到,关注中国自己的现实问题,对于法学研究至关重要。”
紧跟时代的发展,并参与到一些关键的节点中,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经历,王轶才更好地坚守着“学好民法”的初心。而关注中国发展和社会现实问题,则是他在学术研究中的关键要素。“法律不是束之高阁的器物,它要能回应一个时代中人们的关切。”他说。
“疫情之下,信息文明的加速到来,法学教育也处在了一个关键的节点。”王轶深思。学生的法学课搬到了线上进行,大大小小的会议、讲座也在线完成,他指了指旁边的电脑笑着说道:“3月8日晚,我就在这里完成了人生第一次‘直播’。主题是《合同法视野下的新冠肺炎疫情》,主要是厘清《合同法》视角下新冠肺炎疫情所关涉的损失分配问题。”这场直播当晚线上观看人数达142万人次。民法典颁布后,他又在线上做了多场的公益讲座。“信息文明时代带来新的交流和普法形式,我们也需要尽快适应这个时代的到来。”
9月,北京各高校陆续开学。面对久别重逢的学子,王轶倍感亲切。这场疫情改变了很多,他希冀,“这些孩子们充分利用信息文明时代带来的各种机遇,有效地应对各种挑战,成为合格的卓越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 (光明网记者王营采访整理)
嘉宾简介:王轶,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