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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赵宇)12月6日,第二届智能社会科学论坛暨“人工智能的治理与伦理”学术研讨会在上海顺利举行,本次会议由华东政法大学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指数研究院主办。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十多位知名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并作主旨演讲。本次会议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会议开幕式由华东政法大学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指数研究院院长高奇琦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教授致开幕词,他指出,从学科的角度来说,人工智能的发展既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科技前沿领域,同时也对于社会生活和社会科学研究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从社会科学的视角深入研究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复杂影响,已经成为学术界的共同责任。
在基调演讲环节,中国科学院院士褚君浩教授作了题为“智能时代背景下的人工智能”的基调发言。褚君浩首先从科技变革的角度对智能时代进行了整体的定位,并将智能化系统视为我们身处的智能化时代的核心。他通过实例探讨了智能化系统对于科技研发的推动作用,并从神话和现实相结合的角度展望了未来的技术发展方向。人工智能发展还会带来一系列社会与伦理问题,需要科学家与社会科学家共同开展思考和探索。
在主旨演讲环节,清华大学智能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苏竣教授作了题为“智能社会的风险、脆弱性与社会实验”的演讲。他从智能社会的风险与不确定性、人工智能的社会风险、建设有温度的智能社会三个方面介绍了智能社会对人类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并对人工智能社会实验的基本原理与研究进展进行了详细介绍。他提出,学术界应开展积极有效的学术研究和交流,倡导建立有人文温度的智能社会,推进智能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科技哲学研究室主任段伟文研究员的演讲主题为“幽灵工作与智能社会的人性化重置”。他首先提出了幽灵工作这一智能社会中的重大问题,并对其进行了基本界定和阐释。随后,他从人文关怀的角度,详细探讨了幽灵工作与人工智能算法之间的关系,并且提出必须在智能化时代坚持双重基线的原则,并进行人性化的重置。
科技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李修全研究员的演讲主题为“从社会发展看技术需求:新发展理念下的人工智能发展要求”。他基于新发展理念的基本要求,从技术与社会相互融合的角度出发,深入分析了人工智能对于公平、可持续和安全等社会发展核心问题的影响。由此,他探讨了弱势群体适应症的问题,强调技术的发展应坚持以人为本,在强调效率的同时必须兼顾公平与普惠性。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季卫东教授的演讲以“司法人工智能开发的原则与政策”为题。他从人工智能的逻辑、人工智能引发的法律秩序变化以及司法智能治理的规则体系等三个方面系统探讨了司法人工智能的开发实践。他详细分析了智能算法对于法律秩序和司法实践所带来的具体冲击和问题,并对数据治理和人工智能治理的发展进行了探讨与展望。
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所长成素梅教授作了题为“智能革命时代的五大伦理挑战”的演讲。她指出,人工智能具有重构社会和重构一切的能力,而人们在智能化时代面临身体伦理、发展伦理、技术伦理、社会伦理、劳动伦理五个方面的挑战。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她提出了分布式伦理的解决方案,并强调应建立未来伦理学,从而对人类文明的未来进行前瞻性的思考。
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教授、计算机科学技术系系主任黄铁军教授作了题为“类脑智能机器对未来影响”的演讲。他首先结合当前对人工智能的理解,提出了智能为用、机器为体、学习为魂的基本主张,而未来重要智能形态是机器作为智能主体应对复杂环境的挑战。由此,他结合自身研究分析了类脑智能机器发展的基本进展及其未来趋势,并就人与类脑智能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王天恩教授的演讲主题为“智能化进程中的社会科学走向”。他首先指出人工智能是人的创造力的外化,同时也导致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一体化发展。由此,他重点探讨了人工智能伦理归置问题及其未来趋势。他指出,研究科技伦理要注重人工智能特别是通用人工智能的发展及其核心机制,要在这个前提下探究规则和规律一体化等重要的发展走向。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陈钟教授作了题为“人工智能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基调演讲。他从社会治理的视角出发,探讨了区块链创新对社会机制、价值和信任等方面的影响。他重点分析了区块链在监管技术方面的社会应用及其对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作用,并提出了面向“共建共治共享”应用的联盟链整体架构。他最后指出,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应用,在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
复旦大学生命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主任、哲学学院王国豫教授的演讲主题为“人工智能与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构建”。她详细探讨了建构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人工智能在医学中的应用和伦理挑战以及关于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建构的理论框架。在此基础上,她提出了人工智能发展的内外两种路径:内在路径即将规范价值嵌入人工智能技术系统,外在路径即构建负责任和创新的伦理体系。
武汉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刘俊祥教授的演讲主题为“人工智能影响国家治理的赋值研究”。他从人工智能对国家治理的赋值、赋义、赋能、赋权、赋则等五个方面,详细探讨了人工智能影响国家治理的基本维度和机理。他最后指出,应当关注当前数智治理的理念和实践,深入思考如何更好地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的技术来推动国家治理的发展。
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研究员、智源人工智能伦理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曾毅作了以“人工智能的近期和长远伦理问题”为题的演讲。他从认知感知与思维揣测等方面论述了高等认知功能的特点,提出人工智能的长远发展不应停留在工具智能的阶段,应将高等智能作为其发展方向。因此,他提出要从现今开始思考长远人工智能所带来的风险和伦理问题,并由此把握人与机器关系的发展。
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逻辑与认知研究所副所长熊明辉教授作了“法律信息学大要”的演讲。他在演讲中对于法律信息学进行了提纲挈领的阐释,从法律信息学的基本定义出发,详细讨论了该领域所关注的法律人工智能及其基本问题。随后,他从法律计量学的学科发展的视角,对于科学技术与法律关系进行了探讨,并对未来法律人工智能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与产业文化研究中心张为志教授作了题为“计算机法律解读技术与多边贸易数字化”的演讲。他从专业角度分享了信息获取的新范式、法律XML文件的特征和国际开放XML标准等内容,并提出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多边互联互通的构想。同时,他还结合跨境法律文本的实践,探讨了多边贸易数字化过程中所面临的数据安全和智能伦理等核心问题。
华东政法大学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指数研究院院长高奇琦教授作了题为“区块链革命与全球治理体系的重塑”的演讲。他首先对科层区块链、私权区块链与主权区块链进行了界定和分析,并从国家主义和多元主义的视角比较了中美两国发展区块链的不同思路。随后,他着重强调了建立全球区块链的重要性,并就将区块链技术运用在未来联合国改革方面提出自己的观点。
在本次论坛上,与会专家在发表主旨演讲的同时,还就人工智能及其未来发展趋势、智能社会的伦理挑战和道德建构、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及其对治理的影响以及智能化时代社会科学的变革与发展等基本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在论坛闭幕式上,高奇琦教授以“智能社会科学的诞生与发展”为题对于本次论坛进行了学术总结。